矛盾纠纷受理时间: 2021年4月30日
矛盾纠纷类型: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案例
调解组织名称:息县临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供 稿:息县临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 家庭纠纷 老人赡养 临河人民调解委员会
【案情简介】
冯某为临河乡柿树元村村民 。2021年4月30日,该村民来到临河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要求解决家庭纠纷的事。
原来,冯某在家做收购粮食的生意,由于自家的地磅在息城路旁边,影响主干道交通运行,被上级相关部门通报,责令其拆除地磅迁移到别处。
冯某按照上级要求顺利地完成地磅施工任务。
新迁地磅附近有大堆施工时残留的泥土,冯某本人开铲车清理,其岳父拦着施工车不让作业,并在施工现场大闹起来。
冯某说,:“岳父和岳母与自己生活多年,自己对两位老人也孝顺,近段时间岳父脾气暴躁,无缘由地在家闹事,通过亲朋的劝导,没有一点转变,严重影响到家庭正常的生活。
乡派出所也出面调解过多次,效果不是很好,万般无奈之下,才来找你们,希望临河司法所调委会帮助解决此事。
”调解员听完冯某的诉说,认为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安慰好冯某的同时,并向其要下岳父任某甲的联系方式,答应帮助调解此事。
【调解过程】
2021年5月1日,调委会迅速介入,调查了解情况。调解员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及实地入户走访冯某的亲戚邻居,充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冯某在30年前入赘到任某甲家,与任某甲女儿任某乙结婚,后来,家里有了钱,在洼园新村盖了新房,做起收购粮食的生意,日子过得和谐如意。
冯某说:“去年某天家里来客,是儿子的同学同事,一群年轻人来玩。
吃饭时,考虑到岳父冯某年纪大,与客人在一起吃饭不方便,就没有喊他坐桌陪客人,岳父不理解,心里有想法,说不给他当人看。
有几次岳父上厕所后,不冲洗便池,岳母发现了说他养成习惯不好,劝他以后改正。
岳父不服气,来了脾气,与岳母大吵大闹起来,搞得左邻右舍看热闹。
还有,岳父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脑血管疾病等长期慢性病,家人从关心的角度出发,劝他少吃大肉及油腻辛辣的食物,多吃素菜,对身体有益。
岳父不高兴,感到很委屈,说一家人都和他作对,干脆让他喝凉水不更省钱。
”都是生活中的小事,导致着家庭矛盾升级。
调解员说:“人老了,生活中有很多不便,思想和行为有时候像孩子,咱们要哄着过,不是有“老小孩”这个说法。
咱们少些埋怨,多些包容和关爱。
站在老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可能会发现咱们做子女的,整天忙于生活忙于奔波,而忽略了对老人最基本的关心。
老人有情绪,可能是咱们不够细心,不够体贴,不够温情。
老人过得好不好,咱们都是有责任的。
”冯某说:“我们会不计前嫌与岳父和睦相处,毕竟是自己的亲人。
马上要农忙了,粮食收购点地磅旁的大堆泥土要及时清理,岳父拦着不让施工,我们咋办?”调解员说:“我们尽快找任某协商此事。
”
见到任某甲,调解员说明来意。
任某甲见到调解员情绪比较激动,眼里噙满泪水,他说:“现在年纪大了,混得不是人了,女儿女婿欺负我。
连老伴也“背叛”我,和女儿女婿一起欺负我。
”调解员安慰着任某甲,继续听任某甲诉说:“以前日子过得苦,从冯某入赘到我家,我把他当亲儿子看待。
为了过上好日子,我一心一意地操持着这个家。
再苦再累没有说啥。
在1989年的时候,我协助女儿女婿在临河、单台卖布七年,没有怨言。
从1999年开始,自己在息县照顾外孙女、外孙子上学八年,风里来雨里去,农忙时还回家务农。
后来,女儿女婿盖了新房,办加油站,交给我打理,我任劳任怨。
建粮仓,收购粮食,我顶着日头筛选秕稻,干杂活,一干就是十几年。
现在我年纪大了,身体有病不中用了,干不了活了,就看我不顺眼,处处为难我。
”调解员说:“女儿女婿平时忙生意搞事业,对你关心不够,照顾不周,我们已经进行劝说和教育。
听说你要搬出去住,他们心里难受,委托我们劝劝你,别搬出这个家。
特别是你女儿,提到你眼泪直掉,毕竟你是她父亲,对他有养育之恩。
从小时到现在一直没离开过你,感情深。
你现在已是70 多岁的人了,无论你在哪住,你的吃穿住行,他们都放心不下。
”任某甲说:“我心意已决,要和他们分家。
这些年我像牛一样给他们耕地,总得有个说法。
我也是家庭的成员,家业有我的一部分。
”老人情绪激动,坚持分家。
调解员见任某甲固执,无法继续调解下去,就打算在任某甲平静时再沟通。
5月6日,调解员再次来到冯某家。
此时任某甲正在看电视,精神状态还好,调解员认为这是一个好的机会,就与任某甲攀谈起来。
半小时过后,调解员见时机成熟话锋一转,“大伯,过几天就要农忙了,女儿女婿要收购粮食,咱家地磅旁堆的泥土需要清理。
你就别阻拦了。
”任某甲急了,“分家的事没有说好,谁个也不能动那堆土。
”调解员说“现在环保要求比较严,土堆影响卫生环境,上级检查到不太好。
”任某甲固执说:“检查来不来与我无关,我只管把自己的事解决好。
一天解决不好一天不能动。
”且以死相威胁。
事情又一次陷入胶着状态。
通过交流调解员发现,劝和的机会渺小,只有合理的分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接着调解员找到任某甲的女儿任某乙,向其讲述了调解的过程,并说:“目前没有和好的可能,只有按照老人的意愿分开家,才可能缓和矛盾。”任某乙点头默认。调解员又来到任某甲房间耐心调解。
接着的几天,调解员反反复复引导双方,就如何分家,财产如何分配,老人如何赡养等系列问题,都向能接受的平衡点靠拢。经过调解员的不懈开导,双方在不断协商中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因被赡养人年事已高,生活行动不便,需要赡养人的赡养,赡养人具备赡养的能力。经过被赡养人、赡养人的充分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赡养人不分男女都有赡养被赡养人的义务,赡养人应积极履行对被赡养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义务,照顾被赡养人的特殊需要,使被赡养人能够在身体、心理和智力方面尽可能得到妥善的照顾,幸福的生活。
2、被赡养人在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按照自愿、量力的原则,给赡养人及家庭以帮助,酌情减轻赡养人的负担。被赡养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可以给予赡养人一定的帮助,如照顾孙子女、简单家务等,但赡养人不得要求被赡养人承担不愿意或力不能及的劳动。
3、赡养人应为被赡养人提供适合其需要和健康状况的居住环境,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空调、冰箱、洗衣机、及开伙用品),使被赡养人能够自由选择生活方式,并在其熟悉的环境中度过他们所希望的独立生活。
4、赡养人家庭成员应尊重、照顾被赡养人。按照协议,赡养人每年5月1日支付被赡养人任某甲赡养费15000元 。赡养人可以通过转账方式将赡养费转入被赡养人专用账户。也可以现金支付并留下相关转账凭证。
5、 被赡养人生病及时给予医治,确需住院治疗时,赡养人要到现场护理,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护理的,可以按照被赡养人的意愿请专人护理,由赡养人及时支付所需费用,直到被赡养人病愈。当被赡养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自理能力时,赡养人有责任承担被赡养人医疗、护理、生活等相关费用,直到终老。
6、原有地亩补贴款归被赡养人任某甲所有。
7、被赡养人任某甲因不能适应单独生活想回原有家庭时,赡养人冯某、任某乙仍有接受老人尽赡养的义务。
8、赡养协议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调整;赡养费标准按照当地物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并不低于当期赡养人家庭成员生活标准或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以两者高者为标准)。至此,这起家庭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案例点评】
这是一起赡养老人的家庭矛盾纠纷,这类矛盾纠纷较为常见,最好的方法就是协商解决。
清官难断家务事,家庭间的矛盾还是需要家庭成员之间通过妥善的沟通化解,调解员更多的是为家庭成员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从法律上讲,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在调解此类纠纷时,也要充分考虑到家庭矛盾的复杂化。
调解员先深入农户把好脉络,再讲解人情世故耐心劝导,然后通过感情触动,最终化解了此纠纷。
(供稿:临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