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敏河检察院为贯彻“少捕、慎押、慎诉”司法工作理念,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全面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探索“四化工作法”,坚持从理念更新、制度创新、配套措施等方面入手,规范相对不起诉听证工作。
适用标准规范化
依法正确行使司法裁量权
该院为进一步规范不起诉权的依法规范行使,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行使不起诉决定权的指导意见(试行)》的基础上,将认罪认罚作为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前提,细化不起诉适用标准。对于实践中办理的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盗窃、盗伐林木等案件,结合案件具体情节作出是否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如盗窃案件,对不以较大财物为目标,因生活所迫或者一时贪念等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轻微多次盗窃案件,排除累犯、惯犯、流窜作案等情形,从犯罪动机、手段、危害后果、犯罪后是否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等情节综合分析,对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结合实际案情分别由检察长审批或检察委员会决定,确保办案效果。
值班律师实质化
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该院深入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程序规定,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充分发挥法律帮助值班律师的职能作用,深化检律互动协作,在与辖区司法局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实现了认罪认罚值班律师全覆盖。为进一步推动值班律师实质化运行,在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在保障值班律师提供辩护的前提下,为值班律师提供专门的阅卷场所和听取意见场所,进一步明确“三必办案机制”,即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案件每案必阅卷、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每案必听意见、听后必有反馈的办案机制,为认罪认罚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制度保障,最大限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范运行。
听证场所规范化
彰显司法决定庄严性
该院为加强不起诉听证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设立标准化听证室,固定了听证场所,弥补了过去听证场地相对随意,威慑性较弱的不足。通过举行庄重权威的检察听证仪式,检察机关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听证员发表的客观、中立的第三方意见,既能够更加准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依法公正对案件作出处理,又能让被不起诉人体会到法律的威慑力,感受到检察机关教育、感化等人性化措施,切实增强司法决定的庄严性和威慑力。
宣告过程标准化
提升检察机关司法仪式震撼力
该院积极探索“宣告+具结+训诫”一体化工作模式,明确规定在听证过程中进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认罪认罚具结、宣告、训诫等内容。承办检察官结合被不起诉人的犯罪事实和特点,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训诫,详细阐明其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刑罚制裁性,不起诉宣告不再只是以领取不起诉决定书为主要内容。通过司法仪式的震撼,帮助被不起诉人深刻吸取教训、预防其再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