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解民事纠纷的口才技巧
除了预防打击犯罪外,广大基层派出所的民警还承担着大量的民事纠纷的调解工作。
调解民事纠纷意义重大,因为纠纷虽小,但解决不好就会酿成大祸。
下面是几位基层民警在调解纠纷时的谈话技巧,相信他们的经验对其他民警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一、顺气灭火,不死搬法律法规 有些人虽然违反了道德准则,但却没有触犯法律或法规,因而不能将之绳之以法。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极易因头脑发热和情绪偏激而做出出格的事,从而将“小事”搞大。
为了防止受害方情绪失控,调解民警就要开辟一条“消防通道,熄灭火焰”———这就像在水流受到阻塞眼看要溢漫堤岸时,挖出一条导流渠将水流引出,以避免冲毁堤岸一样。
在派出所实习的小高和赵所长接警后赶到一户人家,见女主人正手拿菜刀,要对一个张姓男子下手。
原来,离异后的女主人两年前认识了独身无业的张某,很快便与之同居,并不惜钱物供张某享用。
没想到几个月前张某却又和一个导游小姐搞到了一起,要和女主人分手。
女主人对此焉能不气?见女主人又打又闹,赵所长先将其手中的菜刀夺下,然后找张某谈话。
待明白了事情原委后,小高就奉劝女主人:“你们虽然搞了两年对象,可是没有领结婚证,还不是合法的夫妻。
他现在看上了别人并准备和她结婚,属于婚姻自由,我们也无权干涉。
如果涉及财产赔偿的话,你可以同他协商,协商不成再到法院起诉。
”小高说得虽然很正确,可处在气头上的女主人岂能接受得了这一冰冷的法律现实,于是就大喊道:“我不用你们管了,你们走吧,我自己能解决。
”说着就往外冲。
赵所长经验丰富,马上来到女主人面前:“你要干什么?”女主人边冲边说:“这事不归你们管,你们拿他没办法,我有办法。
”赵所长提高了嗓门:“谁说不归我们管?我们一直也没闲着,他张某要是不把这事处理好,我就处罚他!你先坐会儿,等我把事情调查清楚了,我该教育他教育他,该处罚他处罚他。
”听赵所长这么一说,女主人情绪稳定了一些。
接着,赵所长又训斥了张姓男子脚踩两只船的不道德行为,然后说:“你也看见了,要不是我们拦着,她今天非拿刀跟你玩命。
这事说到天边也是你的不对,不论想什么方法,你都得把事情处理好,否则出现一切后果你都脱不了干系!”赵所长的这些话,让女主人的情绪最终完全稳定了下来。
在和张某深谈了一次后,她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的。
在这个案例中,赵所长用的就是顺气灭火法,先说要处理张某(其实处理不了)———目的是稳定女主人的情绪,而后才开始做双方的工作。
二、亲情诱导,可使用冷言相激有很多纠纷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称为家庭纠纷。
对此类纠纷,调解民警要善于利用旁观者“清”的特点,以亲情唤醒当事者一时的“迷”,以此来化解矛盾。
使用此法时,既可以“热语”相劝,也可用“冷言”相激。
一对平时关系不和的婆媳,这天又因为琐事由口角发展成了相互殴斗,婆婆先动手打了媳妇,而媳妇则咬破了婆婆的手。
刘民警到达现场后,先让婆婆的儿子将她带到医院去看伤,后向儿媳询问了情况。
待婆婆和儿子从医院回来后,刘民警说:“都是一家人,一会儿我让她给您赔礼道歉,怎么样?”婆婆说:“仅仅赔礼道歉绝对不行,她敢打婆婆我,我跟她没完的!”刘民警板着脸说道:“既然这样,我们就公事公办吧,我这就叫人取笔录,按照殴打他人的罪名拘留她。
”然后又对儿子说:“把你媳妇喊回来,惹这么大的祸还上什么班?你媳妇的工厂是合资企业,据我所知,厂里规定,凡是因打架被公安机关处理的,厂里发现一个开除一个,有这么回事吧?”“有这个规定,民警同志您别拘留她,她找这个工作也不容易,再说了我们孩子也离不开她呀。
”老实巴交的儿子乞求道。
民警故意说:“她殴打他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治安拘留7到15天,我也没办法。
”接下来,民警对婆婆说:“我先给您取个笔录吧。
”婆婆也心软了:“不取了,这次我就饶她这一回,让她接受接受教训。
”刘民警说:“您说不拘就不拘呀,她违反了《条例》,不拘可不行。
”婆婆着急了:“我们是一家人,一家人打架违反什么法了?我这手伤得也不重,不用你们管了还不行。
”直到这时,刘民警才和颜悦色地说:“既然您不追究了,那我就说两句。
在一块儿过日子,您老那嘴别那么厉害,你们儿媳妇又上班又操持家务多么不容易啊!再说了,你们俩打架,最难受的是您儿子,他夹在中间多难受!您儿媳妇我已经批评过了,这事就这么结了,她下班您可不能再说别的啊。
”在上面的案例中,民警其实始终在做亲情诱导,只不过是通过另一种方式表现出来,收到了比直说还好的效果。
三、疾言厉色,巧妙运用“反话”有时民警到达现场以后,纠纷双方仍各说各的理,并在民警面前逞强。
对这类人,以好言相劝他们往往听不进去,你越劝他们越在你面前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气势。
此时,可以疾言厉色,运用“反语”压住他们的气焰,以便为后面的调解奠定基础。
两名小青年在街上因小摩擦发生争执,很快招来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民警老路带领两名青年民警赶到了现场,但两人却不听劝解且口出狂言,捋胳膊挽袖子地说要弄死对方。
老路大喝一声:“要打到十里地开外的河边去打,那里没人拦着你们,把事情闹大了,我两个一块处理,别在这交通要道充英雄!”两名小青年立刻被镇住了,悻悻地不言语了。
这时老路换了一种语调说道:“值得吗,为这么点小事?我看你们一点也不像个男子汉,心胸狭窄,斤斤计较,像个小肚鸡肠的妇人。
有这段时间,干点什么不好啊?何必白给别人看热闹啊?”两人一听都低下了头,表示愿意听从民警调解。
当然,运用这种方法要看情况,如果纠纷双方有深仇大恨而且手里有凶器,就不能用这种方法。
四、细致分析,不讲过头之语在很多情况下,对错没有明确的界限,调解民警在这时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同时还要分别指出双方的缺点,决不能对其中的任何一方说“你做得很对,这事全怨对方”之类的话,因为这样会使受到肯定的一方“得理”不让人,不利于纠纷的解决。
一位叫刘红的居民因为在家门口泼水和邻居李侠发生了矛盾。
张民警在解决这起纠纷时,先对刘红说:“刘红,这事的主要责任在你,难道她骂了你,你就该打人?有什么大事非动手不可?再说了,你不往他们家泼水,她会骂你吗?”刘红说:“我泼水也不是泼他们家呀,公共的胡同我泼我家门口上,关她什么事呀?”张民警说:“那不对,胡同那么窄,你们两家住对门,你泼完了水,人家怎么过呀?再说了,人家把水泼你们家门口,你高兴吗?你得换位思考一下。
你让其他邻居怎么看你,不讲理,泼了水还打人,以后谁还敢跟你交往?大家都是邻居,平常总打交道,要为这么点事,闹生分了,多别扭呀!听我的,一会儿主动认个错,把事说开,啊!”做完了刘红的工作,张民警又开始做李侠的工作:“对方虽然不该在家门口泼水,但你也不应该因为一盆水就骂人啊!你这一骂,就把一件小事骂‘大’了。
”李侠说:“谁让她往我们家门口泼水的?泼了水还打人,我可不吃这个亏!你们得给我个说法,让她给我看病。
”“人家将水泼在胡同里,你就认为对方对你故意使坏,那你洗完衣服为什么也把水泼在胡同里呢?虽然她这次泼得离你们家门口近了一点,但人家已经说了不是故意的,在这种情况下你还骂人家,这未免显得心胸太狭窄了吧!平常两家挺好的,因为这点事闹僵了对你有什么好处?你并没受伤,看什么病?她打你,你也打她了,你非要去看病,我不拦着;她想去看病,我也可以不管,反正最后把钱都给医院了,对你们谁也没好处。
你要是还不听,你们可以去法院,不过,到法院起诉是要收起诉费的,你考虑值不值。
反正我是认为不值的———谁没事打官司玩呀?行了,我一会儿把刘红叫过来让你们俩把事说开,让你顺顺气,然后赶紧回家给孩子做饭去。
”经民警这么一说,纠纷解决了。
以上列举的,只是派出所民警运用口才调解纠纷的一般个案。
在实际工作当中,我们不能千篇一律,而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运用各种方法,以求问题的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