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勒歌》
敕勒川,阴山下。
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天苍苍,野茫茫,
风吹草低见牛羊。
作品赏析
南北朝民歌具有显著的差异,前者轻艳绮丽.委婉缠绵,一如江南少女,多情而温柔;后者粗犷雄放,刚劲有力,恰似塞北健儿,勇悍率真,豪爽坦直。若用西洋美学概念来表示,前者属于“优美”的类型,后者则更具“崇高”的倾向。这种审美趣味上的差异,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呢?我们不妨从《敕勒歌》来作些分析,这对理解《敕勒歌)本身也是有意义的。
敕勒是古代中国北部的少数民族部落,它的后裔融入了今天的维吾尔族。这首诗就是敕勒人当日所唱的牧歌。不过,北朝时敕勒族活动的地域不在今天的新疆,而是在内蒙古大草原上。
前四句是对他们的生活环境的咏唱。“敕勒川”,不知是今天的哪一条河流,而且即使在当时,也未必是一个固定的专名,恐怕只是泛指敕勒人聚居地区的河川罢了。阴山,又名大青山,座落在内蒙古高原上,西起河套,东接内兴安岭,绵亘千里。敕勒人歌唱起他们所生活的土地时,就以这样一座气势磅礴、雄伟无比的大山为背景。就具体的地理位置而言,这样说未免有些含糊,但作为诗的形象,一开始就呈现出强大的气势和力量。接下去,诗人又给我们描绘了一幅苍茫辽阔的图卷:在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满眼青绿,无边无际地延伸开去,只有那同样辽阔的天宇,如同毡帐一般从四面低垂下来,罩住浩瀚的草原。如此风光,使人心胸开张,情绪酣畅。
在江南,山岭起伏,河流曲折,植被丰富多彩,景观充满细部的变化,人的注意力,也就容易被一山一水,甚至一草一木所吸引,形成细腻的审美感受,关注于色彩与线条的微妙韵味。而在北方,特别是在大草原上,自然景观是单纯的,色彩和线条也没有多少变化。由于缺乏可供细细观赏的东西,于是抬眼就望到天际,开口就是粗豪的调子。
这里面还有一种不易察觉的因素在起作用。草原上的人,是没有土地私有观念的。他们逐水草而居,天地之间,凡可放牧的地方,都可以视为自己的家。即使,由于习惯,由于不同的种族分别占有了各自的疆域,他们的活动也有一定范围,这范围也决不像农业地区、尤其是江南地区人们日常活动的范围那么狭小:一座村庄、几所房屋、若干亩土地。在视界里,牧民的“家”仍旧是无边无际的。这种生活.培养了草原上人们自由豪放的性格,也培养了壮丽的美感。他们不会像江南人那样,歌唱小小荷塘里娇艳的莲花,村头路旁婀娜的柳丝;在他们的感觉中,敕勒人共同拥有着望不到尽头的大山,望不到尽头的河流,望不到尽头的草原,而天恰似“穹庐”(现在所说的蒙古包),笼盖着他们共同的“家”,他们便讴歌这样的“家”。
“天苍苍,野茫茫”,仍然以浑浑浩浩的笔调写景,但这已经是为下一句作背景了。“风吹草低见牛羊”是画龙点睛的一笔,我们看到在苍苍茫茫的天地之间,风吹拂着丰茂的草原。时而在这里,时而在那里,露出遍地散布的牛群和羊群。画面开阔无比,而又充满动感,弥漫着活力。诗没有写人,但读者不会不意识到那遍布草原的牛羊的主人——勇敢豪爽的敕勒人。他们是大地的主人,是自然的征服者。只有他们,才能给苍茫大地带来蓬勃生机,带来美的意蕴。在诗中,我们不但感受了大自然的壮阔,而更重要的,是感受了牧人们宽广的胸怀和豪迈的性格。那是未被农业社会文明所驯服、所软化的充满原始活力的人性。
在文明发展的过程中,人不断得到新的东西,也不断失去原有的东西。因而,就像成年人经常回顾童年的欢乐,生活在发达的文明中的人们,常常会羡慕原始文明的情调。《敕勒歌》在重视诗的精美的中国文人中,也受到热烈的赞美,原因就在于此吧?前不久,电影《红高梁》大放异彩,歌坛“西北风”劲吹不息,也是类似的现象。但是,当江南人向往草原的壮阔的时候,草原上的人们又何尝不向往江南的温媚?人类的生活极其丰富,美感也同样是丰富的。最可厌的态度,就是在各种不同的艺术风格之间,随意拿一种来否定另一种。
《敕勒歌》是牧人的歌唱,而我们如今只能阅读它的歌辞而无法欣赏它的曲调,实在遗憾。一个著名的传说也许可以稍微弥补这一遗憾:据说,在公元646年,统治中国北部的东魏和西魏两个政权之间爆发一场大战,东魏丧师数万。军心涣散,主帅高欢为安定军心,在宴会上命大将斛律金唱《敕勒歌》,群情因之一振。这个故事令人想像:《敕勒歌》的歌声,该是多么雄壮豪放?又据史书记载,这首歌辞原是鲜卑语,很早就译成了汉语。但斛律金是敕勒族人,他应该会用敕勒语唱。大约因为东魏贵族多为鲜卑人,他才用鲜卑语演唱。也就是说,这首古老的歌辞,是经过了两重翻译的。那么,最初的歌辞又是什么样的?真是令人神往。
《客中行》
年代: 唐 作者: 李白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作品赏析
抒写离别之悲、他乡作客之愁,是古代诗歌创作中一个很普遍的主题。然而这首诗虽题为客中作,抒写的却是作者的另一种感受。“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兰陵,点出作客之地,但把它和美酒联系起来,便一扫令人沮丧的外乡异地凄楚情绪,而带有一种使人迷恋的感情色彩了。著名的兰陵美酒,是用郁金香加工浸制,带着醇浓的香味,又是盛在晶莹润泽的玉碗里,看去犹如琥珀般的光艳。诗人面对美酒,愉悦兴奋之情自可想见了。
“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这两句诗,可以说既在人意中,又出人意外。说在人意中,因为它符合前面描写和感情发展的自然趋向;说出人意外,是因为“客中作”这样一个似乎是暗示要写客愁的题目,在李白笔下,完全是另一种表现。这样诗就显得特别耐人寻味。诗人并非没有意识到是在他乡,当然也并非丝毫不想念故乡。但是,这些都在兰陵美酒面前被冲淡了。一种流连忘返的情绪,甚至乐于在客中、乐于在朋友面前尽情欢醉的情绪完全支配了他。由身在客中,发展到乐而不觉其为他乡,正是这首诗不同于一般羁旅之作的地方。
李白天宝初年长安之行以后,移家东鲁。这首诗作于东鲁的兰陵,而以兰陵为“客中”,显然应为开元年间亦即入京前的作品。这时社会呈现着财阜物美的繁荣景象,人们的精神状态一般也比较昂扬振奋,而李白更是重友情,嗜美酒,爱游历,祖国山川风物,在他的心目中是无处不美的。这首诗充分表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个性,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盛唐时期的时代气氛。
《使至塞上》
年代: 唐 作者: 王维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作品赏析
开元二十五年(737)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塞宣慰,察访军情。这实际是将王维排挤出朝廷。这首诗作于赴边途中。
“单车欲问边”,轻车前往,向哪里去呢?“属国过居延”,居延在今甘肃张掖县西北,远在西北边塞。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诗人以“蓬”、“雁”自比,说自己象随风而去的蓬草一样出临“汉塞”,象振翮北飞的“归雁”一样进入“胡天”。古诗中多用飞蓬比喻漂流在外的游子,这里却是比喻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大臣,正是暗写诗人内心的激愤和抑郁。与首句的“单车”相呼应。万里行程只用了十个字轻轻带过。
然后抓住沙漠中的典型景物进行刻画:“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最后两句写到达边塞:“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到了边塞,却没有遇到将官,侦察兵告诉使臣:首将正在燕然前线。
诗人把笔墨重点用在了他最擅胜场的方面──写景。作者出使,恰在春天。途中见数行归雁北翔,诗人即景设喻,用归雁自比,既叙事,又写景,一笔两到,贴切自然。尤其是“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一联,写进入边塞后所看到的塞外奇特壮丽的风光,画面开阔,意境雄浑,近人王国维称之为“千古壮观”的名句。边疆沙漠,浩瀚无边,所以用了“大漠“的“大”字。边塞荒凉,没有什么奇观异景,烽火台燃起的那一股浓烟就显得格外醒目,因此称作“孤烟”。一个“孤”字写出了景物的单调,紧接一个“直”字,却又表现了它的劲拔、坚毅之美。沙漠上没有山峦林木,那横贯其间的黄河,就非用一个“长”字不能表达诗人的感觉。落日,本来容易给人以感伤的印象,这里用一“圆”字,却给人以亲切温暖而又苍茫的感觉。一个“圆”字,一个“直”字,不仅准确地描绘了沙漠的景象,而且表现了作者的深切的感受。诗人把自己的孤寂情绪巧妙地溶化在广阔的自然景象的描绘中。《红楼梦》第四十八回里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象是见了这景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这段话可算道出了这两句诗高超的艺术境界。
《羽林郎》
年代: 汉 作者: 辛延年
昔有霍家奴,姓冯名子都。
依倚将军势,调笑酒家胡。
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
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
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
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
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
不意金吾子,娉婷过我庐。
银鞍何煜耀,翠盖空踟蹰。
就我求清酒,丝绳提玉壶。
就我求珍肴,金盘脍鲤鱼。
贻我青铜镜,结我红罗裾。
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
男儿爱后妇,女子重前夫。
人生有新旧,贵贱不相逾。
多谢金吾子,私爱徒区区。
作品赏析
羽林郎,汉代所置官名,是皇家禁卫军军官。诗中描写的却是一位卖酒的胡姬,义正辞严而又委婉得体地拒绝了一位权贵家豪奴的调戏,在《陌上桑》之后,又谱写了一曲反抗强暴凌辱的赞歌。题为《羽林郎》可能是以乐府旧题咏新事。
首四句是全诗的故事提要,不仅交待了两个正反面人物及其矛盾冲突的性质,而且一语戳穿了所谓“羽林郎”不过是狗仗人势的豪门恶奴这一实质,从而提示出题目的讽刺意味。“霍家”,指西汉大将军霍光之家。《汉书·霍光传》:“初,光爱幸监奴冯子都,常与计事,及显寡居,与子都乱。”则冯子都既是霍光的家奴头,又是霍光的男宠,自非寻常家奴可双,但《羽林郎》分明是东汉辛延讽东汉时事,故云“霍家奴”-冯子都,实乃陈古讽仿,犹如唐人白居易《长恨歌》不便直写唐明皇,而曰“汉皇重色”一样,在古诗中乃常见手法。清人朱乾《乐府正义》已云“此诗疑为窦景而作,盖托往事以讽今也。”后人多从其说。窦景是东汉大将军窦融之弟,《后汉书·窦融传》:“景为执金吾,?襄光禄勋,权贵显赫,倾动京师,虽俱骄纵,而景为尤甚。奴客缇绮依倚形势,侵陵小人,强夺财货,篡取罪人,妻略妇女。商贾闭塞,如避寇仇。……有司畏懦,莫敢举奏。”与诗所写的恶奴“依倚将军势”,又混称“金吾子”,极为相似,当是影射窦景手下的“奴客缇骑”。(执金吾手下有二百缇骑,相当于后代的皇家特务)“酒家胡”,指卖酒的少数民族女子,因两汉通西域以来,西域人有居内地经商者。
“胡姬年十五”以下十句,极写胡姬的美貌俏丽。紧承上文“酒家胡”而言“胡姬”,修辞上用顶真格,自然而又连贯;情节上则是欲张先驰,撇开恶奴,倒叙胡姬,既为下文恶奴见之垂涎张本,亦为下文反抗调戏的紧张情节缓势。所谓急处先缓,方能形成有弛有张、曲折有致的情节波澜。年青的胡姬独自守垆卖酒,在明媚春光的映衬下益显艳丽动人:你看她,内穿一件长襟衣衫,腰系两条对称的连理罗带,外罩一件袖子宽大、绣着像征男妇合欢图案(例如鸳鸯交颈之类)的短袄,显出她那婀娜多姿的曲线和对美好爱情的追求。再看她头上,戴着著名的蓝田(长安东南三十里)所产美玉做的首饰,发簪两端挂着两串西域大秦国产的宝珠,一直下垂到耳后,流光溢彩而又具有民族特色。她那主高高地挽着的两个环形发髻更是美不胜言,简直连整个世间都很罕见,甭说她整个人品的美好价值无法估量,单说这两个窈窕的发髻,恐怕也要价值千万。这是主度夸张其美貌价值,但因“论价近俗,故就鬟言,不欲轻言胡姬也。”(闻人亻炎《古诗笺》)也是一种以局部概括全体的借代手法,故沈德潜《古诗源》评此二句云:“须知不是论鬟。”以上从胡姬的年龄、环境、服装、首饰、发髻诸方面着力铺陈、烘托胡姬的美貌艳丽,而又崐紧扣其“胡人”的民族风格,因而描写不流于一般。运用了白描、夸张、骈丽、借代等多种手法,与《陌上桑》有异曲同工之妙。
经过这段风光旖旎的描写之后,诗人笔锋一转,改写第一人称手法,让女主人公直接控诉豪奴调戏妇女的无耻行径。“不意”承上启下,意味着情节的突转,不测风云的降临。“金吾子”即执金吾,是汉代掌管京师治安的禁卫军长官。西汉冯子都不曾作过执金吾,东汉窦景是执金吾,但不属于“家奴”,故此处称豪奴为“金吾子”,显然是语含讽意的“敬称”。“娉婷”,形容姿态美好;此句指豪奴为调戏胡姬而作出婉容和色的样子前来酒店拜访,你看他派头十足,驾着车马而来,银色的马鞍光彩闪耀,车盖上饰有翠羽的马车停留在酒店门前,徘徊地等着他。(“空”,此作等待、停留解)他一进酒店,便径直走近胡姬,向她要上等美酒,胡姬便提着丝绳系的玉?来给他斟酒;一会儿他又走近胡姬赂她要上品菜肴,胡姬便用讲究的金盘盛了鲤鱼内片送给他。恶奴要酒要菜,显然是为大摆排场阔气;而两次走近(“说”即近意),则分明已露动机不纯的端倪。果然,在他酒酣菜饱之后,再也按捺不住内心的欲火,渐渐轻薄起来,公然对胡姬调戏:他赠胡姬一面青铜镜,又送上一件红罗衣要与胡姬欢好。今人对“结”字有多解:或解为“系”,把青铜镜系在胡姬的红罗衣上;或解作“拉拉扯扯”;俞平伯先生解为“要结之结,结绸缪、结同凡之结”。揆之句法及上下文情理,应以俞说为妥。以上十句是第三崐层:写豪奴对胡姬的垂涎和调戏。
最后八句写胡姬柔中有刚、义不容辱的严辞拒绝。胡姬面对倚权仗势的豪奴调戏,既不怯懦,也不急躁,而是有理有节,以柔克刚。她首先从容地说道:“君不崐惜下红罗前来结好,妾何能计较这轻微低贱之躯呢!”(裂:《广雅·释诂》:“裁也。”古人从织机上把满一匹的布帛裁剪下来叫“裂”)仿佛将一口答应,实则是欲抑先扬,欲擒故纵。下文随即转折:“但是,你们男人总是喜新厌旧,爱娶新妇;而我们女子却是看重旧情,忠于前夫的。”这与《陌上桑》中“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如出一辙,只是语气稍委婉而已。其实,十五岁的胡姬未必真有丈夫,她所以暗示自己“重前夫”,亦如罗敷一样,一则表明自己忠于爱情的信念,更主要的则是权借礼法规范作为搞暴的武器。“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逾。”语气较上婉而弥厉:“既然女子在人生中坚持从一而终,决不以新易故,又岂能弃贱攀贵而超越门第等级呢!”真是绵里藏针,有理有节!言外之意,恰如左思《咏史》中“贵者虽自贵,视之若埃尘;贱者虽自贱,重之若千钧”。表现了胡姬朴素的阶级意识和风棱厉节,何等义正辞句,“多谢”,一语双关,表面是感谢,骨子却含“谢绝”。“私爱”,即单相思。“区区”,意谓拳拳之心,恳挚之意。这结束语更耐人寻味:“我非常感谢官人您这番好意,让您白白地为我付出这般殷勤厚爱的单崐相思,真是对不起!”态度坚决而辞气和婉,语含嘲讽而不失礼貌。弄得这位不可一世的“金吾子”,除了哭笑不得的尴尬窘态,狼狈而逃的可耻下场,还能会怎么样呢?读者在报以喜剧性的笑声中,大可作“言尽意不尽”的种种遐想……。
本诗在立意、结构和描写手法上,均与《陌上桑》堪称颉颃。写女子之美,同样采用了铺陈夸张手法;写反抗强暴,同样采取了巧妙的斗争艺术;结尾同样是喜剧性的戛然而止。但《陌上桑》更多的是用侧面烘托,虚处着笔;本篇则侧重于正面描绘,实外铺排。前者勾勒使君垂涎,主要通过人物语言,用第三者的叙述;本篇刻画豪奴的调戏,则是一连串人物动作,即“过我”、“就我”、“贻我”、“结我”,妙在全从胡姬眼中写出。太守用语言调戏,豪奴用动作调戏,各自符合具体身分。前者反污辱是以盛夸已夫来压倒对方,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本篇反调戏则是强调新故不易,贵贱不逾,辞婉意严,所谓“绵里藏针”、“以柔克刚”。罗敷在使君眼中已是“专城居”的贵妇人;而胡姬在“金吾子”眼中始终都是“当垆”的“酒家胡”。因而本篇更具有鲜明的颇具讽刺意味的对比:“家奴”本不过是条看家狗,却混充高贵的“金吾子”招谣撞骗,这本身就够卑鄙之极了;而“酒家胡”虽地位低贱,然究竟不必仰人鼻息过生活,在“高贵者”面前又凛然坚持“贵贱不相逾”,这本身就够高贵的了。于是,尊者之卑,卑者之尊,“高贵”与“卑贱”在冲突中各自向相反的方向完成了戏剧性的转化,给读者以回味无穷的深思和启迪。
《咏风》
年代: 唐 作者: 王勃
肃肃凉风生,加我林壑清。
驱烟寻涧户,卷雾出山楹。
去来固无迹,动息如有情。
日落山水静,为君起松声。
作品赏析
宋玉的《风赋》云:“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不择贵贱高下而加焉。”本篇所咏的“凉风”,正具有这种平等普济的美德。炎热未消的初秋,一阵清风袭来,给人以快意和凉爽。你看那“肃肃”的凉风吹来了,顿时吹散浊热,使林壑清爽起来。它很快吹遍林壑,驱散涧上的烟云,使我寻到涧底的人家,卷走山上的雾霭,现出山间的房屋,无怪乎诗人情不自禁地赞美它“去来固无迹,动息如有情”了。这风确乎是“有情”的。当日落西山、万籁俱寂的时候,她又不辞辛劳地吹响松涛,奏起大自然的雄浑乐曲,给人以欢娱。
诗人以风喻人,托物言志,着意赞美风的高尚品格和勤奋精神。风不舍昼夜,努力做到对人有益。以风况人,有为之士不正当如此吗?诗人少有才华,而壮志难酬,他曾在著名的《滕王阁序》中充满激情地写道:“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有怀投笔,慕宗悫之长风。”在这篇中则是借风咏怀,寄托他的“青云之志”。宋计有功《唐诗纪事》称此诗“最有余味,真天才也”,这大概就是其“余味”之所在了。
此诗的着眼点在“有情”二字。上面从“有情”写其加林壑以清爽,下面复由“有情”赞其“为君起松声”。通过这种拟人化的艺术手法,把风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首句写风的生起,以“肃肃”状风势之速。风势之缓急,本来是并无目的的,但次句用了一个“加”字,就使之化为有意的行动,仿佛风疾驰而来,正是为了使林壑清爽,有意急人所需似的。下面写风的活动,也是抓住“驱烟”、“卷雾”、“起松声”等风中的动态景象进行拟人化的描写。风吹烟雾,风卷松涛,本来都是自然现象写成了有意识的活动。她神通广大,犹如精灵般地出入山涧,驱烟卷雾,送来清爽,并吹动万山松涛,为人奏起美妙的乐章。在诗人笔下,风的形象被刻画得维妙维肖了。
《春日忆李白》
年代: 唐 作者: 杜甫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
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
作品赏析
杜甫同李白的友谊,首先是从诗歌上结成的。这首怀念李白的五律,是天宝五载(746)或六载(747)春杜甫居长安时所作,主要就是从这方面来落笔的。开头四句,一气贯注,都是对李白诗的热烈赞美。首句称赞他的诗冠绝当代。第二句是对上句的说明,是说他之所以“诗无敌”,就在于他思想情趣,卓异不凡,因而写出的诗,出尘拔俗,无人可比。接着赞美李白的诗象庾信那样清新,象鲍照那样俊逸。庾信、鲍照都是南北朝时的著名诗人。庾信在北周官至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司马、司徒、司空),世称庾开府。鲍照刘宋时任荆州前军参军,世称鲍参军。这四句,笔力峻拔,热情洋溢,首联的“也”、“然”两个语助词,既加强了赞美的语气,又加重了“诗无敌”、“思不群”的分量。
对李白奇伟瑰丽的诗篇,杜甫在题赠或怀念李白的诗中,总是赞扬备至。从此诗坦荡真率的赞语中,也可以见出杜甫对李白诗是何等钦仰。这不仅表达了他对李白诗的无比喜爱,也体现了他们的诚挚友谊。清代杨伦评此诗说:“首句自是阅尽甘苦上下古今,甘心让一头地语。窃谓古今诗人,举不能出杜之范围;惟太白天才超逸绝尘,杜所不能压倒,故尤心服,往往形之篇什也。”(《杜诗镜铨》)这话说得很对。这四句是因忆其人而忆及其诗,赞诗亦即忆人。但作者并不明说此意,而是通过第三联写离情,自然补明。这样处理,不但简洁,还可避免平铺直叙,而使诗意前后勾联,曲折变化。
表面看来,第三联两句只是写了作者和李白各自所在之景。“渭北”指杜甫所在的长安一带;“江东”指李白正在漫游的江浙一带地方。“春天树”和“日暮云”都只是平实叙出,未作任何修饰描绘。分开来看,两句都很一般,并没什么奇特之处。然而作者把它们组织在一联之中,却自然有了一种奇妙的紧密的联系。也就是说,当作者在渭北思念江东的李白之时,也正是李白在江东思念渭北的作者之时;而作者遥望南天,惟见天边的云彩,李白翘首北国,惟见远处的树色,又自然见出两人的离别之恨,好象“春树”、“暮云”,也带着深重的离情。故而清代黄生说:“五句寓言己忆彼,六句悬度彼忆己。”(《杜诗说》)两句诗,牵连着双方同样的无限情思。回忆在一起时的种种美好时光,悬揣二人分别后的情形和此时的种种情状,这当中该有多么丰富的内容。这两句,看似平淡,实则每个字都千锤百炼;语言非常朴素,含蕴却极丰富,是历来传颂的名句。清代沈德潜称它“写景而离情自见”(《唐诗别裁》),明代王嗣奭《杜臆》引王慎中语誉为“淡中之工”,都极为赞赏。
上面将离情写得极深极浓,这就自然引出了末联的热切希望:什么时候才能再次欢聚,象过去那样,把酒论诗啊!把酒论诗,这是作者最难忘怀、最为向往的事,以此作结,正与诗的开头呼应。言“重与”,是说过去曾经如此,这就使眼前不得重晤的怅恨更为悠远,加深了对友人的怀念。用“何时”作诘问语气,把希望早日重聚的愿望表达得更加强烈,使结尾余意不尽,令人读完全诗,心中犹回荡着作者的无限思情。
清代浦起龙说:“此篇纯于诗学结契上立意”(《读杜心解》),确实道出这首诗内容和结构上的特点。全诗以赞诗起,以“论文”结,由诗转到人,由人又回到诗,转折过接,极其自然,通篇始终贯穿着一个“忆”字,把对人和对诗的倾慕怀念,结合得水乳交融。以景寓情的手法,更是出神入化,把作者的思念之情,写得深厚无比,情韵绵绵。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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