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晚上,朋友圈和微博因为吴亦凡被刑拘的消息而欢天喜地,一直关注吴亦凡事件的我们也不例外,当晚就烤串啤酒庆祝了起来。
如果说在这篇通报出来之前还有人坚持认为吴亦凡的行为只是私德问题——
现在的警方通报基本锤死了吴亦凡行为的性质——不是你情我愿,而是涉嫌强奸,且已经被刑拘(警方通报中的受害人可能是吴亦凡“交往”过的任何一位女性,可能是发声的,也可能是未发声的)。
为什么我们格外关注吴亦凡的事件?为什么在他被刑拘之后网上几乎是普天同庆?
一些重要的话题我们在吴亦凡事件刚出现时已经聊过,但现在事件有了定论之后,我们觉得有必要再次强调,因为在这次事件中出现的一些较为隐秘的性暴力值得每一个人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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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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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罗翔教授曾在演讲中说过:“性侵犯罪中的核心问题,是不同意问题。”未经同意的性行为就构成了性侵犯罪。
国际法规定,真正的同意指的是排除了被害者由于受到不正当影响、胁迫等的被迫同意,以及虚假陈述等因素后的——完全的主观认定同意。
在传统文化中,男性很容易把女性的一些行为误解为同意。例如,女生接受了和男生一对一吃晚饭,女生邀请男生来家里,女生在家中和男生接吻……这些行为都并不能被视为“同意性行为”。
日本国家广播公司NHK在2017年针对“哪种行为会让人误解已同意性行为”进行了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两人单独吃饭占11%,单独乘车占25%,受害者穿着暴露占23%,醉酒占35%。这些误解是导致现实中猥亵、性暴力行为发生的重要原因。
“Yes means yes.
No means no.”
同意意味着同意,不同意意味着不同意。
在传统的性观念中,还有类似“欲擒故纵”,“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等关于女性的迷思。
性知情同意要求打破这些迷思。在性行为开始前、进行中的任何阶段,性行为中的任何一方都有随时提出“不再继续开展性行为”的权利。
性知情同意要求发起性行为的一方,尊重对方的任何关于“拒绝”的表达。重视倾听,不采取下一步行动。
同时,发起性行为的人要知道无行为能力的人(即醉酒、吸毒、睡着、失去知觉)是无法同意的。如果不确定某人是否清醒 ,不要发起性活动 ,因为这可能会造成伤害。
要让对方明确知道你想与其开展性生活,并获得对方明确的、持续的许可。在这个过程中充分尊重对方拒绝的意愿和信号。
这才是健康的、不构成犯罪的性行为的开展。
“权势性侵”指的是那些发生在权力不对等的关系中的“性”,这包括利用权力使自己在“性”上获益,比如与对方发生性关系,性骚扰对方等。台湾专栏主编Audrey Ko称之为:“以权力狩猎,交换自己性征服的战绩。”
精神分析师Yonack指出,当弱势一方有所求,无论是工作、还是好成绩、晋升/演出的机会等等,能够(帮助)实现这些需求的另一方便拥有了“权力”。
由此可见,在上下级之间、在明星与普通人之间、在咨询师/医师与来访/患者之间,都存在这种权力差异。拥有权力的一方对另一方所施行的性侵犯便是一种“权势性侵”。
很多研究者认为,当权力介入,人们的知情同意就会丧失百分百的自主性。你究竟是爱上了对方,还是受到了权力的诱惑、威胁?很多时候可能自己都不会明白。而很多人在脱离了权力关系后,才为当初的投入感到后悔。
权势性侵会对受害者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由于权势者常是权威上司、敬重的前辈、救助者的角色,这使得受害者很难清晰地认识与这些角色间的边界,并对“伤害”与“爱”之间的关系感到疑惑(尤其是对未成年受害者来说)。
一位经历过被老师性侵犯的来访曾经告诉我,因为“诱捕”的行为看起来那么像是“友好”,以至于后来对于异性的友好感知混乱。她自身和更有权力的年长男性之间的边界,似乎变得更模糊了——她的“友好”,有时在他人眼中看起来也像是“诱惑”了。
此外,权势性侵的受害者更难发声,因为ta们往往被威胁。
权势性侵,尤其是长期的权势性侵往往十分复杂。
人们很难真正理解在权力关系不平等下,通过各种手段达成的性侵,也很难关注到受害者的无力,权势性侵的受害人往往会面临外界的“责问”:“你为什么不说不?你有拼命反抗吗?为什么发生了一次之后你们还保持原来的关系?”
关系内强奸指的是由约会对象、恋爱对象,或者配偶在未经关系中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与其性交的行为。
对于外人(比如民众、警察、法官)而言,关系内强奸常常会成为我们的盲点。不少人很可能下意识地认为,“ta都和对方这么亲密了,怎么还会被强奸呢?如果不愿意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为什么还要在一起呢?”
需要强调的是,性同意并不会因为我们和对方的关系足够亲密而失去重要性。换句话说,不论对方是陌生人还是伴侣,我们和对方的每一次性行为都需要双方同意进行,才算得上是双方自愿的性关系。
相比非关系内强奸,关系内强奸往往是更隐秘、也更难以被当事人意识到的。比如,最近有研究发现,在婚姻或恋爱关系中被强奸的女性不太会为自己的经历贴上“强奸”这一标签。
心理治疗师Beverly Engel 也指出,不少遭受过婚内强奸的受害者并不愿意承认自己被伴侣强奸的事实。因为承认或揭发这件事,意味着ta们不得不面对自己被最亲近的人背叛和伤害的事实。
还有一些女性倾向于认为,自己在关系中,是有责任服从和满足对方的性欲望的。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她们自身也很难意识到关系中发生的强奸。
关于性侵,社会上有几种普遍的疑惑:
1. Ta为什么没有尖叫?明明有路可逃,ta为什么没有从那个开着的门逃跑?
2. 如果ta的经历真的这么恐怖,为什么感觉ta在跟我倾诉的时候“不够消极”?
3. Ta自己都反复质疑自己,到底有没有经历性侵,我凭什么相信ta?
4. 如果ta真的不想发生关系,为什么ta不坚决抵抗,而是半推半就?
5. Ta明明表现出“参与行为”,这怎么可能是性侵?
我们参考了Jim Hopper博士过去几十年来基于神经生物学对性侵害的研究,给出了这些问题的答案。Hopper博士是美国联邦和军事法院刑事和民事案件的专家证人,哈佛医学院精神病学系的心理学教学助理,也是剑桥健康联盟门诊成瘾服务的顾问。
我们首先需要去了解性侵当事人的主观感受,才能理解上面的疑问,同时作为旁观者的我们,也能够避免对当事人产生质疑、误解、诋毁等二次伤害。
在遭遇性侵害过程中,受害者会感到极严重的权力丧失 和极严重的脱离。
当恐惧感袭来,受害者可能会在毫秒间失去平日的决策与推理能力。
当事人与自己的情绪、意识、记忆、身体等一个或多个因素脱离,正是ta经历了极端恐怖的事件的证据,而绝不是反证物。
如果你愿意更全面地了解性侵受害者的主观经历,听见ta们的声音,点击查看相关阅读:
作者的话:
不少人在这次事件出现后引用了《房思琪的初恋乐园》中的一句话:“忍耐不是美德,把忍耐当成美德是这个世界维持它扭曲的秩序的方式,生气才是美德。”
吴亦凡事件中最触动我的是,许多有过类似遭遇的女性一个又一个站了出来,鼓励和支持着彼此。
部分女性也提到,自己不是第一次发出这些内容控诉吴亦凡,但是之前发出来的时候因为遭受了大范围的攻击,因此只好赶紧撤回,只想整件事快点过去。
而这一次,她们停止了忍耐。这既是她们的勇气,也是整个社会向前进时,给予每个个人的支持。
更重要的,是调查这次事件的警方。
虽然简短的通报中只有客观陈述事实,但这样的结果,相当于在对所有的受害者以及关注这件事的人说,“别担心,会有人主持公道的。”
在面临不公时,愤怒是正当的,尤其是对于那些遭受伤害的人来说,愤怒给了ta们挑战不公的勇气和动力。
但能给我们信心的,不仅仅是平凡人面对不公时的勇气,还有那些有能力主持公道的人与公道站在一边。
谢谢,在这个事件中每一个挑战不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