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则承袭了古代汉语典雅、得体的特征。尤其和人打交道,一张嘴就是谦辞、敬语,自然要讲究尊卑长幼。谦称和敬称都涉及对人的称谓,这些语汇有固定的说法。
过去有“家大舍小令外人”的七字诀:“家”、“大”,是自称长辈和平辈家人的谦称,如“家父”、“家母”或“家兄”等等。“舍”、“小” ,则完全是谦卑的自称,即当着别人称呼比自己辈份小或年龄小的家人,如“舍弟”、“舍妹”等等。“令”、“外”、“人” :令,美好的意思。
凡称呼别人的家人,无论辈份大小,男女老少,都冠以“令”字,以示尊敬,如称别人的父亲为“令尊”、母亲为“令堂”、妻子为“令阃”、哥哥为“令兄”、妹妹为“令妹”、儿子为“令郎”、女儿为“令嫒”等。
成套的外交辞令,似乎在骚首弄姿,很虚伪;但是,作为礼仪之邦的中国人,应该具备这点基本常识,否则,就会弄巧成拙、贻笑大方。以下是三个很容易用错的称谓,挑拣出来,请列位上眼吧。
一、乃父、乃师——不是他的父亲、他的老师;而是你的
这个近乎文言文的称谓,经常被现在的文化人揪出来引用。
最常见的是领导讲话、序言后跋之中,大人物要摆摆老资格、说说“想当初”,便以客观公允的语气,联系人家的先生或者祖宗十八代:“某某人,作品如何优秀,风格如何突出,颇有乃师(或者乃父)之风。
”本想拉些老人、名家来陪绑,孰料,搬来个驴唇不对马嘴的“称呼”,没做成好人,防到辱没了自家名声。
“乃”,是第二人称代词,“你”的意思;而不是第三人称代词。
陆游在《示儿》诗里说:“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乃翁,是“你父亲”,代指诗人自己。看来,把第二人称、第三人称颠倒了,意思就非常滑稽。
二、夫人——不要这样叫自己的老婆;应该留给别人的太太
这个称呼遍地流。特别是打领带、坐席面的场合,那些和老公在一起的女士,常被尊称为“夫人”。这样抬举别人的老婆,当然可以;偏偏有人鹦鹉学舌,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老婆,也说:“这是我的夫人。”《辞海》里明确标注夫人这一词条的五种解释:
1,周代称诸侯的妻子;
2,古代称帝王的妾;
3,命妇的称号;
4,妇人的尊称;
5,尊称对方的妻子。
可见,称女士为夫人往往是礼多人不怪,在家里,跟自己的老婆叫夫人也无可厚非,但最露怯的是,在正式场合向别人介绍自己的老婆,张口闭口叫“我的夫人”。
古代妇女没资格抛头露面、登堂入室,男人们便牛哄哄地谦称为“拙荆”、“贱内”、“内子”,显然,这种老掉牙的词儿已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箱;但在大庭广众之下介绍自己的老婆是“我夫人”,似乎就有点脸皮厚了。
比如,人家客客气气地问:“您贵姓?”回答必须是:“免贵姓……”;而不能自我介绍说:“我贵姓……”外交辞令,讲究严格的尺寸,这是最起码的文化修养,不应该弄错。
三、兄——不一定指哥哥,不一定限于男性
兄,指哥哥;在文化人的交往中,则超出了这个意义,朋友互相尊称便启用这个词儿,书面体中尤为常见,比如,仁兄、学兄、大兄……甚至干脆称为“某某兄”。
首先,关系密切的哥们儿之间,可以这样文雅地称呼。
古代同科进士,年龄相差悬殊,甚至奶油小生和老糟头子们同出一门。
没办法,肩膀齐为弟兄,即便相隔60岁,也只能以“年兄、年弟”相称。
此外,普通长者也可以这样亲切地称呼年轻后学——当然,年轻人千万别不识抬举,万勿这样称呼尊长。
还有,男人也可以这样恭敬地尊称女士。
鲁迅先生和学生许广平恋爱,他们的情书被编辑成著名的《两地书》。
两人之间,便是以“兄”相称,既亲切,又持重,颇为得体。
兄,已经派生出了“先生”的意思,比所谓“师长”的感觉,更平易近人。
我认识一位女作者,采访过冰心。
冰心热情地赠书题款,写道:某某兄指教。
那位女作者居然把这段经历作为笑话,逢人便说:冰心分不清男女,白纸黑字的题赠不得体。
殊不知,这位女士还未弄清“兄”的另一种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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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录网网友观点:那么在大庭广众之下介绍自己的老婆时怎么称呼比较得体?,最不该叫错的称呼是把‘’姥爷姥姥‘’叫成‘’外公外婆‘’,不但差辈分了,还加个‘’外‘’字,真是大逆不道。
复古的称呼听起来好像挺有文化,文绉绉的,其实并不受老百姓欢迎,还是普通话的称呼好,接地气!
我最受不了的是一些网络小说作者表亲堂亲都分不清,还都一个姓。
现代社会里,“夫人”一词已经中性化没有内外区别了。
或者说社会上已经把夫人约定俗成为老婆的雅称,可以指代任何人的老婆包括自己的。
非要限定只能指代别人老婆,那就是孔乙己似的矫情了!
也来说乃。
乃父之乃是你。
而乃祖之乃是他。
所以这个乃字不是固定的第二人称,有时也做第三人称。
只说不能称自已的老婆为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应该称什么?,谁也不要躲避和掩盖一些最质朴、最自然的人生课题,如年龄问题。
再高的职位,再多的财富,再大的灾难,比之于韶华流逝,岁月沧桑,长幼对视,生死交错,都成了皮相。
北雁长鸣,年迈的帝王和乞丐一起都听到了;寒山扫墓,长辈的泪滴和晚辈的泪滴却有不同的重量。
狗血一刀,“乃”之一说,其实就是第三人称,陆游的告乃翁的翁是指自己不错,但已经是躺在坟墓里的自己,于是就成了诗人要自己的儿子告诉那位躺在坟墓里的父亲。
这里存在三个人物,陆游、他儿子、那位躺在坟墓里的父亲,这时候的那位父亲就是第三人称。
把自已的妻子介绍给别人认识时,称夫人也不是不可以。
现在很多的称谓都变味了,按说夫人是用在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身上的,如果自己就一普通百姓把自己的妻子称着夫人,未免有点…,调侃一下还行,正式场合则不适宜,有句称呼叫“爷们”,都是年纪大的称呼晚辈,现在都整拧了!
夫人是文官妻子的称呼,太太是武官妻子的称呼。
老公原意是老了的公公,如果谁的妻子在正式场合说这位是我老公就很滑稽了。
一般民国前(含民国)通用过的都不算错,不必吹毛求疵。
只有朱军那个“家父”确实丢脸,现在还有不少向别人介绍自己的子女时居然说“这是我家大公子”、“这是我家大少爷”、“这是我家大小姐”、“这是我家大千金”,抬了子女,却把自己奴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