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我会捧着鲜花去见你,下面小编就以3227字给大家详细介绍总有人会捧着花向我走来,预计阅读需要9分钟!
她住山南,我住城北。
我给她邮去过无数封信,带着我的思念和牵挂,终于在昨天晚上收到了她的回信。我很开心。
信里,她说想见我一面,她还让我带上一束粉红色的花,换一身好看的衣服。
她最喜欢粉红色,我是知道的。我开心地边哼着小曲,边把最好看的衣服从箱底翻了出来,再把落满灰尘的熨斗用抹布擦拭干净,然后插上电,调好适当的温度,小心的把褶皱一点一点熨平整。
我穿上衣服,模仿和她见面时的情景,在镜子前瞧了又瞧,最后才满意地将衣服脱下,平整的小心的在床上放好。
看着安静躺在床上的衣服,我会心一笑,好像拾起了久违的精致。
我换上了平时穿的破衣服,蹬着自行车,赶在太阳出来之前,去花市买第一批花。买花要在早上买,晚上买的都是被挑挑拣拣过的剩花,不新鲜不好看也不香。
我飞快地蹬着脚踏板,路上还是半明半暗,潮湿的风穿过我的袖口,灌满了整个胸膛,我一低头,好像闻到了花香。
我经常给她写信,写下我城北发生的趣事,写下隔壁阿婆的猫下了几窝崽,还写下了我的思念。她不经常回信的,也对,她文化程度不高,回个信自然不如我来的方便。我没有介意,依旧每天给她邮去一封,邮出去后就把她之前寄来的信拿出来读上一遍,就当是她的回信了。这一段时间她都没有回信,说实话我还是有点难过的,即便我们相距很远,但我还是期待着她的消息,期待着她生活的点点滴滴。昨夜是她时隔很长时间的一次回信,用蹩脚的的字写着,想要见我一面,我既开心又激动,或许还夹杂着几分不知所措。
我以前是一个很精致的人,衣服要赶潮流,发型也是烫了又烫,虽说是男生,但也有几支化妆品。但后来就渐渐随性起来,不再有注意形象的想法,将就和凑合过了好多年。
不知不觉,花市到了,太阳刚露出了额头。我走进一家花店,老板欢喜地笑着说:“真巧啊,今早刚进的货,瞧瞧?”
我没有和他搭话,眼神在各式各样的花上游走。
我没有找到粉红色的花,我问:“有粉红色的花吗?”
老板眼睛一亮,笑着从柜台后面拿出一捧花:“这是我们店的新培育的粉红色向日葵,有其他顾客预定了,既然你来的那么早就先拿走吧,时间还来得及,我再做一捧。就是……就是有点贵。”
我好奇地捧着这束粉红的向日葵,确实又香又好看。我二话没说付了钱,谢过老板就捧着花走了。
我没有把花绑在车的后座,而是用一只手拿着,抱在怀里。回程的车骑得很慢,比来时慢了很多,我时不时看着手里的花,避过路上的坑坑洼洼,害怕它掉下来任何一片花瓣。风也缓了许多,像是被这粉红色向日葵的花香和姿色滞留了步伐,可是这么美丽的花不属于我,也不属于风,她属于山南的她,我们闻闻花香就好。
不知道骑了多久,终于到了家。我脱下那身破衣服又换上那件好看的衣服,穿上皮鞋,捧着花,又在镜子前自恋地瞧了又瞧。我拿出啫喱水,用力地摇晃着残留的一点瓶底,在渐白的头发上喷了几下,让头发显得黑亮一些,填补上我作为“男神”的最后缺陷。临行前,我看了一眼日历,五月二十,宜相聚,宜重逢。一切刚好。
准备就绪,我带着向日葵出发了,没骑几步却又发现我的自行车上满是灰土和油渍,不得已我又转头回去,用抹布擦得铮亮。
又上了路,目的地是山南,想见的人会在我每一次奋力蹬下脚踏板时更近一步,即便这极远的路途,也不会让我疲惫。朝朝暮暮,昨日种种就如这路边飞速向后逃窜的野花绿树,也飞速掠过我的脑海,我笑着骑了很远的路。
以前我住在山脚下,那里开满了粉红色的无名野花。那时我们有很多见面的机会,我也经常为她带去顺路采下的粉红色野花。她总会高兴地拿着花对我说:我不喜欢玫瑰也不喜欢牡丹,就喜欢这山脚下沿路盛开的无名野花,它没有世俗的浓艳,也没有华贵的外貌,平平淡淡,普普通通,就同喜欢你一样。
这世界还是有很多特别的人的,她们不爱大城市,不爱楼阁汽车,只喜欢这山间的静谧、期待着每年新开的野花;喜欢简单的生活、简单的人,更喜欢一个吻,而不是一个昂贵的包。
因为不可抗拒的原因,我从山脚下被迫来到了城市,扎根北边,她没有怪我,我们还像往常一样亲昵,时常写信,只是收到信要很长时间,她也不太会写信,每次都是那几句我教她的“我很好,你过得如何?”“我会想你的。”
这是我搬来城北的第一次见面,信里她说她想我了,让我有时间过去看看她。如果身体允许我当然愿意留在山脚下那间泥瓦屋陪她,如果身体允许我当然想要每天骑上自行车过去捧着花去看她,可是没有如果。
出了城市的马路,接下来就是一段很长的上坡山路,我知道接下来要费力很多,不自觉地在脚上加了点力气。
进了山里,空气都变得好了,我检查了一遍怀里地紧抱着的粉红色向日葵,确认安好后,我才放心。
到了山南,我里面的衬衫早已湿透,腿脚越发酸软。我把自行车停在一边,稍稍整理了一路被风吹乱的头发,捧着向日葵,快步向她走去。
山南有很多人家,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她住的地方,因为那间屋子是我亲手盖的,门牌号也是我亲手刻的,这条路我走了大半辈子,怎么不记得,或者说,我闭着眼都能走到。
我来到了她家门口,没有敲门,尽量克制心中的激动和喜悦,把那束她从来没见过的粉红色向日葵放到她家门前,然后轻轻地坐下来,心里早已想好了她见到我,见到这些花,是有多开心多幸福。
“老伴儿,我来看你啦。”,我还是忍不住喊了她。
可是她没有回答,或许还在用蹩脚的姿势写着蹩脚的回信吧。
可能是因为高兴吧,我眼泪不住地往下流:“老伴儿,我……我来看你来啦。”
她还是没有回话,我坐在她家门前,靠着她家门,自言自语说了很多心里话,说着回忆着哭着。
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救护车的警笛声让我回过神来。那辆车就停在我的自行车旁边,下来了很多人,其中有一个是我的儿子。
儿子跑过来对我喊:“爸,不是不让你随便出门吗?你怎么不听话又跑来这了?你自己的病你自己不清楚吗?”
我难过的说:“你娘……你娘说想见我。”
“我娘去世很多年了,你怎么还走不出来?你自己怎么得的病你不知道吗?”,儿子显然对我今天的行为感到气愤。
“你娘昨晚给我托梦,说她想我了,想要我带给她一束粉红色的花,正好今天520,我这才大清早出门买的这捧粉红色的向日葵,想给她一个惊喜。”,我笑着把放在她墓碑旁的向日葵拿起来给儿子看:“儿子你看,是不是很好看,我想你娘一定会喜欢的。”
儿子不说话了,医生走到他面前,余光瞥了我一眼,小声地对儿子说:“情况很不乐观。”
儿子然后放缓了语气:“爸,这世上哪有粉红色的向日葵啊,你好好看看,你拿的是一堆人家卖不掉的枯枝烂叶,你被人家骗了。”
我不信,反驳道:“哪有,这分明是粉红色的向日葵嘛,看,长得多水灵。”
医生让护士把我抬上救护车,任我怎么反抗他们都不理会我,最后我透过车后窗,慢慢地看着她离我越来越远。
儿子看着频频回头的父亲,心里很不是滋味。自从他娘走了,父亲就显得不正常,每天神神叨叨的,以为他娘还活着,经常对着空气讲话,把娘的墓地说成娘住的房子、山南那片乱坟岗说成是娘住的村子,时不时还采几朵野花说“我去看你娘去,她又想我了”然后就在山上呆一整天不回来。
儿子担心父亲,就带他去城里检查,发现确实得了一种特殊的精神病。为了治病,父亲不得不住在城里,城里距离山南很远,路也不好,儿子担心父亲,不让他乱跑,可父亲还是时不时就溜出去。
每次梦到娘了,父亲就开心地说是娘给他回信了,想必这次偷跑出来,也是因为如此。
那黑心花店老板真是可恶,明知道他精神有问题还卖烂花给他,这次要不是隔壁阿婆发现了父亲的异常打电话给儿子,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到医院了,儿子把父亲的衣服脱了,换成了病服,却无意间在父亲衣服的口袋里摸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亲爱的,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今天是粉红色的520,我永远爱你。
儿子愣在原地,看着被推进病房的父亲,眼泪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