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民法典的名言警句?
①
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意)《论犯罪和刑罚》
②
1、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康德
3、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孟德斯鸠
4、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5、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6、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7、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③
• 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
• 凡法始立必有病。
• 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 法不禁止即自由。
•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
•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
•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
• 圣人能生法,不能废法而治国。
•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
•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二、什么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政策?
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乃至全国各族人民都必须要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我国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所有企事业单位组织和政党社会团体。
为什么要坚持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1、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仅在整个国家的日常运行当中发挥重大作用,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关的机关组织活动也必须要以宪法为基本准则,同时在宪法当中也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基本上宪法所涉及到的内容涵盖了整个国家的政治层面以及社会生活方面。
宪法是立法机关制定法律的依据。
当其他法律与宪法相违背时必须要以宪法为准。
2、宪法的意义
当前社会都坚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时,会发现宪法对于我国的改革开放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能够保证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未来我们将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过程中,也必须要依靠宪法来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中国一直在致力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打造一个法治社会。
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能够起到推动法治事业的作用。
三、制宪权是谁提出的?
最早提出制宪权的是法国大革命时期的西耶斯。制宪权决定国家的根本体制,属于最高权力,它所制定和修改的宪法,是效力最高的国家根本大法。制宪权不属于国家权力,而是国家权力的来源。由于制宪权是国家制定一切法律、法规的根源,所以它本身不受任何规范的限制和约束。
依据宪法而创立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各项权力,不仅是依宪法而创立的,而且只有依据宪法才能行使,要受宪法的约束。
四、宪法有哪些条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等
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
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五、基本权利的限制内外在限制和宪法法律限制怎么区分?
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限制基本权利的形式主要有:
1.基本权利的内在限制。
基本权利内在限制主要指基本权利内部已确定限制的范围,而不是从外部设定条件。
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基本权利本身具有的限制,即宪法中规定的基本权利概念本身对其范围与界限内含了必要的限定;二是通过具体附加的文句对其范围进行了限定,如行使集会游行示威权利时要求不得侵犯他人的权利与自由、行使言论自由权利时要求遵循社会公德等。
2.宪法和法律的限制。
现代各国宪法一方面规定了保障基本权利的内容,另一方面又规定了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
这种界限也叫基本权利的宪法界限。
宪法为基本权利行使确定了总的原则与程序,以此作为基本权利保障的内在条件。
我国宪法第51条的规定是宪法对基本权利活动进行限制的总的原则与标准。
在宪法上保障与限制基本权利是有机的统一,根据宪法进行的限制应具有合理的界限,不应超过宪法原则与精神所要求的范围与限度。
制宪者在宪法中明示限制基本权利的界限,其目的是约束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时尊重基本权利价值,依法正确行使立法裁量权。
六、制定宪法的权利被称之为什么?
制定宪法的权利被称之为宪法制定权,宪法制定权不是一种国家权力,其归属只能属于人民。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宪法制定权,无权制定宪法。人民拥有不受宪法制约的权力。中国应通过直接民主的方式制定一部新宪法。人民的宪制定权应该在更高的层面上得到实现。
宪法制定权与宪法制定活动密切相关。它不仅关系到宪法制定的正当性而且也关系到宪法功能的合理性。学术界对此虽有研究,但很不深入;实践中绝大多数人对此缺乏应有的认识,其巨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被忽视。
七、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政治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姓名、肖像、荣誉、名誉、隐私)权等基本权利。
《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公民基本权利宪法的规定是:
1、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即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自由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和通信自由;
6、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和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力时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7、受教育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1.政治权利和自由 政治权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权利和自由。具体包括两大方面: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人身自由权利 广义的人身自由权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严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与人身自由密切联系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社会经济权利 社会经济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经济生活和物质利益方面的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条件和物质基础。它主要包括:第一,财产权;第二,继承权;第三,劳动权;第四,休息权;第五,物质帮助权;第六,离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5.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发展各种教育事业。
6.特定人的权利 所谓特定人,这里是指包括妇女、母亲、儿童、老人、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华侨、归侨和侨眷在内的人员。其权利包括:第一,妇女、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受国家保护;第二,保障离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第三,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7.监督权利 宪法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其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八、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法律上的权利,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应该履行的某种责任。
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有广泛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公民权利义务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公民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的源泉.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平等权、政治权和自由、人身自由权、劳动权、批评和建议权、受教育权、获得物质帮助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等.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护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依法纳税和服兵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