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正式成立。到如今,未检部不光扎实推进了附条件不起诉工作,附条件不起诉案件连续四年位于北京市首位,还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
走进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就被黄绿交织的明亮颜色构成的环境温暖了内心。
在这里,讯问室变成了交流室,圆形桌、模拟沙盘、多媒体播放器等一应俱全。
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检察官们还将墙壁和门用柔软的海绵包裹了起来。
这间工作室集讯问、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于一体,自成立以来接待了多名涉罪未成年人。
丰台检察官还联手社会机构提供心理辅导,安排军事训练、公益劳动等活动,为失足未成年人日后顺利回归社会铺平道路。
附条件不起诉后启动“异地帮教”模式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指对《刑事诉讼法》中符合法律规定,悔罪态度良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先暂不起诉,给予六个月到一年的考察期,检察机关联合相关单位成立考察观护小组,通过心理辅导、公益劳动等形式进行教育矫治。记者了解到,自2012年底试行以来,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已经对85名未成年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在采访中,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的检察官陈莎莎为记者讲述了一个故事。
2016年4月,17岁的韩某在丰台区一家烤肉店内打工时,趁没有人注意窃取了老板张某的钱包。在后来对韩某进行讯问时,他告诉检察官,之所以会盗窃,是因为他此前受到了社会闲散人员的挑衅,而后被勒索。为了尽快了结,韩某一时冲动下实施了犯罪。
鉴于韩某犯罪情节轻微,根据法律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对韩某做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附加了6个月的考察期,由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牵头,会同北京市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韩某的父亲联合对韩某开展监督考察。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这个孩子就跟着家长回了原籍。”陈莎莎介绍说,“我们委托北京市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的社工进行帮教,一开始是电话联系,后来在沟通中,社工发现孩子状态不太对。”
“我们通知孩子过来面谈,他老是说生病,身体不太好。一开始我们以为他是在推诿,后来要他要拿出医院的证明。”北京市丰台区中鼎社会工作事务所社工董哲告诉记者,“孩子就去做检查了,查出来是乙肝引起的肝硬化。”
后来,韩某的情况愈发严重,已经发展到下不了床的地步,每天只能躺着,靠药物来维持。
负责该案的检察官认为韩某的这种情况不再适合往返于北京和河北之间接受帮教,就开启了“爱在人间”异地帮教模式。
检察官们不仅为韩某申请了小额爱心救助基金2000元,还通过电话对他开展了心理疏导、法律知识深化教育、生涯规划辅导等措施,多方面开展帮教。
“后来,我们想进一步了解孩子的情况,就带着慰问品去了他的老家看望。”陈莎莎说,“他也体会到了我们的用心,抱着我们哭,还说以后好好做人,不再犯罪。”
考验期满,检察官会同社工再次来到了韩某的户籍地,对韩某宣读不起诉决定、解除强制措施、告知犯罪记录封存等,并进行了探访慰问。
“目前85名被附条件不起诉处理的未成年人中,已经有70人考察完毕作出了不起诉处理,顺利回归社会。”检察官介绍说,“他们中有的留在了关护企业正式工作了,有的考上了大学,还有的出国留学深造了。”
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与保护被害人并行
“办案过程中,我们在依法处理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注重保护被害人的权利。”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负责人金朝介绍说,“未检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
最近,社会上比较关注未成年人被性侵的案件,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也办理过相关的案件。
金朝表示,家庭成员间的侵害往往隐蔽性强且不易被发现,未成年人在家庭生活中遭受侵害时也通常不敢作声。
传统的伦理观念、错误的行为认识、欠缺的法律意识,造成未成年人害怕被家人抛弃,忍气吞声,不敢发出“呼救”。
“这也正是司法机关无法第一时间惩罚家庭成员间犯罪、解救未成年被害人的原因。
”金朝说道。
金朝还告诉记者,此前他就办理过一件家庭成员间长期性侵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是收养家庭中亲生儿子,存在着长期奸淫被家庭收养的幼女的情况。”金朝说道,“我们根据法律的规定,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符合特别严重的条件,依法应给予严惩。”
“同时,我们在办理案件中发现被害幼女的养母有长期暴力伤害和虐待被害人的行为。”金朝介绍说。为了帮助被害未成年人早日过上正常的生活,检察官们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并支持民政部门向法院起诉撤销该养母监护人的资格,并进行了大量的走访联系工作。目前,民政部门提起的该项民事诉讼已经在法院立案。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线上线下全覆盖
除了处理各种案件,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的检察官们还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
他们进入学校、社区开展法治宣传,针对小学、中学、职业高中等不同学校的需求,调整法治讲座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观摩法庭、法治知识竞赛、法治短句等形式引起未成年人对法律问题的关注。同时,检察官们还配合学校、教委开展针对家长和老师的法治教育。“针对校园欺凌案件,我们还制作了专门的法治教育课件。”陈莎莎介绍说。
记者观察到,在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制作的《丰检自护小卫士》中,检察官们通过漫画的形式,为未成年人讲解了青少年安全知识,提供了青少年遇到不法侵害时的对策建议,其中还包含涉及青少年的法律法规,旨在提高青少年的自护能力。
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部的检察官们还参与编写了《青少年预防性侵害手册》,以四格漫画的形式讲述性侵案件,并总结了预防口诀,增强了儿童、家长和老师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我们还制作了印有丰台未检logo和丰检微信二维码的手机座、文件夹等小物品来作为纪念品,开展法治宣传。”陈莎莎说道,“带有丰台未检logo的小徽章作为获得自护小卫士的奖励,很受孩子们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