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交流以互相理解为目的,但是也常有说话人与听话人理解错位的情况。
交流是否成功,根本的决定因素还是在于听话人是否准确理解了说话人的意思。
不准确,就形成了错位,就不是一次成功的言语交流。
一般说,说话人总是充分考虑听话人能否准确理解自己而选择他的说话方式的(张伯江2012),这是普通的交际原则;与此同时,语言的主观性无处不在,说话人在说出一段话的同时表明自己对这段话的立场、态度和感情,从而在话语中留下自我的印记(沈家煊2001)。
说话人这种主观立场、态度和感情又往往不能被听话人及时准确地把握住。
本文讨论的是理解错位的一些情况。
话题是谈话的起点,总是已知信息,说明部分往往是新信息,也是焦点所在的地方。但是汉语话题和说明都是体词性的,同样一个体词性片段,在话语中可能是话题,也可能是说明甚至是焦点。(沈家煊2012)以下是话题和焦点错位的一些例子:
(19)一男子被判刑12年,狱中闲来无事训练蚂蚁玩。几年后蚂蚁已可以倒立、翻跟头等。男子出狱后去酒吧炫耀他的蚂蚁。进入酒吧后男人点了一杯啤酒,然后掏出蚂蚁放在桌子上对服务员说:看,这只蚂蚁。服务员转身一掌拍死了蚂蚁,然后道歉说:对不起先生,我马上给您换一杯。
说话人是以“蚂蚁”为话题,试图让听话人注意他要表达的焦点“它将做出惊人之举”,而听话人却不是这样解读,他是以情境(“酒吧—啤酒”)做了话题,他解读的焦点是“(其中)有一只蚂蚁”。
(20)“从前有两个人,一个叫‘我爱你’,另一个叫‘我不爱你’。突然有一天‘我不爱你’死了,那剩下的一个叫什么?”
“幸存者啊,笨蛋!”
说话人是以“甲死了,乙剩下”作为一个“话题—说明”对,把“乙”的名字空出来,等待答话人回答;而答话人则是以“甲死了,乙剩下”这一事实整体作为话题,然后做出说明:“这就叫幸存者。”换句话说,发话人期待的答案是个对比焦点,而答话人的回答是个自然焦点。
再看一个稍微复杂些的例子。严格地说,这个故事不像本文其他例子那样完全是误解,但也有一点超出原本预期的解读。
(21)一个女子自述:跟闺蜜聊天,她抱怨我每次逛街都不化妆,我就问她:“知道为什么我不爱化妆不?”闺蜜说:“不知道。”我就回答说:“我不化妆,别人说我丑,我可以说我是没化妆;可万一我化了妆还有人说我丑,我就没有借口了。”
闺蜜拿出“她不化妆”作为话题来讨论,希望女子给予说明。
女子给出了说明:“(不化妆)是为怕别人说丑找的借口。
”这本已是个完满的语法上的回答了。
但出乎意料的是,女子进一步拿出了“不化妆”的对比性话题“化了妆”来讨论,并给出了这个对比性新话题的说明“没有借口了”。
我们知道,对比性话题从另一个角度看也可以说是对比性焦点,“不化妆”与“化了妆”同时拿来说明,语义上更完满,语法上,却是超出了问话人的结构预期的。
(本文刊于《语言教学与研究》201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