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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21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汇聚天下英才,加强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承德市2021年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高层次人才50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国内高等院校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博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2.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相关学科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不受专业限制);
3.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有关专业(15类专业类别范围内)毕业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硕士研究生 (见附件一);
4.国(境)外知名院校毕业,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阶段属于国内“双一流”院校或学科,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具体院校、学科名单见附件二。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承德市辖范围内在职在编(或控制数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承德市辖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辞职辞退(解聘)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证件审核、面谈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报名网址: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http://www.cdrsksw.cn
报名时间:2021年6月3日8:30至2021年6月15日17:00。
此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不收取考试报名费,审核通过即为报名成功,无需进行缴费操作。
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谈测试证件审核时,凡发现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面谈测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报考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1.笔试。此次笔试由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①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②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③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可于6月15日上午8:30至下午6:00登录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面谈测试和面试期间的有效证件。
④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⑤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⑥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笔试地点和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即时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证件审核人员名单。
2.证件审核。6月16日笔试后,当日在笔试考务办公室进行证件审核,审核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校方证明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证件审核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谈测试。
3.面谈测试。
面谈测试时间为:6月17日(星期四)。面谈测试由面谈专家组对通过证件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谈。重点了解考生政治立场、思辨能力、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职业素养、形象仪表等。面谈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具体面谈测试地点和考生入闱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时间为:6月18日(星期五)。所有面谈测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100分。采用“体操打分”方式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具体面试地点和考生入闱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的合成: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谈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采取四舍五入方法)
(三)体检、考核
1.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核、体检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
3.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蛇形分组的考生按面试场次)按1:1的比例确定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如出现笔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考生:面谈测试成绩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考核、体检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和单位工作需要在市直事业单位范围内(不含医院、学校)统一分配。
2用人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在聘用后,享受如下待遇:
1.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硕士研究生聘任到八级管理岗,博士研究生聘任到七级管理岗,表现优秀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担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满一年后,依据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可择优调任进入公务员队伍。
2.对于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工作满三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设立特设岗位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3.由市财政部门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连续发放五年租房补贴;在承德市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住房的,享受15万(硕士研究生)、20万(博士研究生)的购房补贴。
4.列入承德市燕赵英才卡B卡发放范围,在教育培训、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六、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行,考生应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考生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谈测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要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服从管理,主动出示河北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按有关防疫要求规定执行。
七、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在河北日报、河北人事考试网、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等省市各新闻媒体、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所有与本次招聘有关的通知、公告):
http://rsj.chengde.gov.cn
3.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
http://www.cdrsksw.cn
4.此次招聘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谈测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
5.咨询电话:
0314-2059277 ,0314-2054861(政策咨询)
0314-2059631(网上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等操作咨询)
6.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
7.请考生务必关注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通知公告栏,此次招聘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该网站发布。
8.参加本次招聘考生,考试期间在指定宾馆提供免费食宿。
9.其他未尽事宜,由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详情登录
https://rsj.chengde.gov.cn/art/2021/6/2/art_1806_756748.html
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定州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2021年定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5名,各单位招聘的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6日至2003年6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其他人员。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6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相应资格(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其他条件
1.报考教育类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取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且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可以报考相应的岗位。
2.报考职教中心(专业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无教师资格证书者可报考相应岗位,但须在聘用后两年内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应聘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要求一致。
3.申报语文学科岗位普通话等级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
4.硕士研究生需取得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本科需取得学士学位)。
5.岗位信息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下列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
5.我市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6日9:00 至6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6月6日9:00 至 6月12日17:00
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3.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交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交费是否成功。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交费,于资格复审当天审核并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审核确定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所退费用退回原交费账户。退费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未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将证明材料及本人联系电话以照片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rsjsyk2589823@163.com)。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三支一扶”定向招聘除外),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6月23日9:00 至6月25日17:00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地点在定州市区,具体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21年6月26日上午,具体安排为:
9:00-11:30 《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或《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时间、考场安排参加考试。
3.笔试考2个科目,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共计15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满分为100分。教育类考生专业科目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3)。医学类考生专业科目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试行)》(附件4)。综合类考生专业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参考《定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5)。
笔试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成绩查询。笔试的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于7月5日后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查询。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招聘办确定。
面试人选名单依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人数2∶1或3:1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市招聘办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21年7月9日—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教育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定州市人社局7楼710室。
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提供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需提供本科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教育类岗位提供,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笔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到证、笔试准考证、报考语文岗位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1.教育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17日。
医学类和综合类考生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24日。
《面试通知单》请考生于面试前3天,登录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自行打印,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根据考生人数和面试时限合理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原则在同一面试组进行面试。对于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采用“蛇型”分组法进行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均分到每个小组。
考生、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面试考官入闱管理后,抽签确定面试场次,考生面试前30分钟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及面试题目。
报考教育类中学(含职教中心)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学(含职教中心)教材。答辩是考官提出问题,由考生进行回答。试讲和答辩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
报考教育类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小学、幼儿园现行教材,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报考医学类和综合类岗位考生,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8分钟。
乐器、体育器材、书籍、辅导资料、手机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成绩每半天张贴于面试考点学校门外。
3.总成绩合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总成绩,考生总成绩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总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并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名单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布,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选岗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市招聘办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选岗统一进行,按各岗位面试分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择相应的招聘岗位。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河北健康码”、 《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6)和《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附件7)方能进入考场。
(二)拟聘人选在考察、体检、选岗等环节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各岗位面试分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三)遇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士兵,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
(四)被正式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疫情防控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招聘办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zs.gov.cn)、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发布相关信息,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报考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要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规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招聘管理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根据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市纪委监委对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六)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312-2313140
市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2589823
市教育局举报电话:0312-2105621
温馨提示: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定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221.192.200.180:8088)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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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一)招聘名额。本次拟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其中统一招聘137名,专项招聘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唐山市丰南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信息发布。在唐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保障局网(https://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丰南区政府网(http://www.fengnan.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 具有唐山市丰南区户籍。户籍以报名首日(2021年6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经丰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现在丰南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岗人事代理、聘用制、非在编合同制人员不限户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在职证明信。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研究生学历报名的要同时具有相应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6月7日至2003年6月7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6月7日至2003年6月7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6月7日至2003年6月7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报名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和《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
6.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规定,报考教育类的考生需要具有符合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里条件,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进行报名,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关于“高校毕业生”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9、2020、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19、2020、2021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3.凡涉及到年龄、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1年6月7日。
4.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学历、学位的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2021年的“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出具专科、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最晚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专项招聘”岗位的说明
专项招聘对象为大学生退役士兵和三支一扶人员。
1.“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退伍安置地在丰南区的2020年度大学生退役士兵。
2.“三支一扶人员”是指:2021年及以前在丰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专业考务机构完成。
五、网上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
报名时间: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7:00
交费时间:2021年6月7日9:00至6月12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统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开考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专项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统一招聘”岗位的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报考统一招聘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
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统一招聘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统一招聘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且交费成功的考生,自6月16日起登录“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发布。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及最低控制分数线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复审资格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
教育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综合类、医学类岗位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6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在职证明等相关材料;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4.2021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通过的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考生请关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必须严格按照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面试,且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
岗位1至岗位65及岗位8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岗位66至岗位82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方式进行。
2.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本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层次、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受县(区)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级别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由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要求,审查被考核人的有关证书、证明、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档案等材料,考察被考核人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http://www.tsrc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签订聘用合同前,岗位66至83按报考的岗位选择学校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放弃选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医学类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聘用人员在本学校教学岗位服务最低年限为3年,在此期间不得调动,在农村学校教学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城区学校。
(特别提示:凡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8101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详情登录
http://new.tangshan.gov.cn/zhengwu/tsfengnantongzhigonggao/20210603/1190237.html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定州日报、唐山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