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加班是普遍现象。
工厂加班非常普遍,普遍到工人都习以为常,甚至许多工厂把加班当成了正常上班来操作,理所当然地要求加班,“自愿原则”。
所谓加班指的是,每天上班时间超过8小时的叫加班,加班有临时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
相对应的是1.5/2/3倍来计算加班费,当然,至于加班费是不是按实际收入的倍数来发给工人的,不得而知,各厂有各规!
不管任何行业,不管工厂规模大小,即使是知名企业,都存在加班。
而加班乃工人“自愿”,在有的工厂,要是不给安排加班,工人还不高兴。
没有夸大其词,确实有这样的现象,事实也是如此,很多企业工厂有底气说是工人“自愿加班”的原因就在这。
工人加班乃情非得已。
若是要深挖的话,加班并非员工真正自愿,更多是因为无奈,不加班根本没法保证收入,因为要生活,或是生存,情非得已。
随便调查个工厂,会发现,许多工人的收入,要是没加班费,收入会缩水一大半。
工人的工资收入组成部分,一半是加班所得,如果不加班,少了一半收入,许多工人的家庭根本无法满足日常消费支出。
正因为如此,工人才会无奈选择加班。
加班真正的危害是伤身体。
加班固然能保证收入,但,常态化加班不可取,长时间加班对工人的伤害是巨大的。
许多工厂采用倒班制,倒班制就存在熬夜,特别是12小时的夜班,上过夜班的应该深有体会,对身体,对精神双重摧残。
不用怀疑,而这也是许多工厂喜欢招年轻人的原因,年纪稍微大点,根本没资本去熬夜,三个字,扛不住,身体和精神都极度疲劳,到了一定年纪,身体毛病会接重而来,工厂有许多工人已经陆陆续续的离开了工厂,就是为了躲避工厂的12小时制,躲避熬夜。
加班熬夜摧残身体,完全是用健康,寿命去换取微薄的金钱收入,而这微薄的收入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还要被索取。
所以,这样的加班,千万不要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