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诗词 过节了,别天天打麻将哟,有空读读古代的戒赌诗

过节了,别天天打麻将哟,有空读读古代的戒赌诗

我国古代就严禁赌博。早在战国时期的《法经》就规定:士民赌博者,处以“罚金三币”;太子赌博,处以苔刑三十。秦代,丞相李斯为秦始皇制定法律,其中对私下设赌的官民“刺黥”,重者“挞其股”。汉初,禁赌重点着眼于官吏。汉武帝时,有个翮侯黄遂因赌博被处以上枷劳役终身。唐代对赌博也禁得很严,发现赌者,“杖一百”,并没收家籍“浮财”。如在京城设赌被抓获处以极刑,民间涉赌抓获则处以充军。明代对赌博分三等治罪:官吏参赌者罪加一等,初犯受杖刑,惯赌者重罚。

由于自古以来各代都禁赌,所以民间流传了不少戒赌诗和戒赌民谣。清朝,有个叫施文炳的教书先生,为了挽救染上赌瘾的“独苗”,也作了一首《戒赌诗》

贝者是人不是人,只为今贝起祸根。

有朝一日分贝了,到头成了贝戎人。

这四句诗通过对“赌、贪、贫、贼”的字形分析(贝者相合为“赌”。今贝相合为“贪”,分贝相合为“贫”,而贝戎相合为“贼”),将赌徒的行为、赌徒的心态、赌徒的后果以及赌徒的下场都融入诗中,实为戒赌诗一绝。

以闽南方言编写的戒赌谣,全诗仅25字,但以时间为线,叙述了赌徒一夜成囚的过程,点明了赌博与犯罪的联系:

一更穷,二更富,三更起大厝,四更卖妻做大舅,五更做贼入狱住。

民谣《十字令》则写道:一心赢钱,两眼熬红,三餐无味,四肢无力,五业荒废,六亲不认,七窍生烟,八方借债,九陷泥潭,十成灾难。

解放前的上海市郊,流传着这样一首戒赌民谣。

“天子九,地子九,四人坐下推牌九,输去洋钿九十九。

老婆走到房门口:你这个杀千刀的走不走?害你爹,去走街,害你娘,拿棒头。

害你儿,去放牛,害你女,做丫头,害你老婆拎篮头。

”把赌博的害处描绘得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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