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案子,今天刚好收到了判决书。
一个货款纠纷的案子。我代理的是原告,起诉要求第一被告偿还货款,同时要求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承担保证责任。
我呢,开庭之后比较喜欢找法官聊聊天。首次庭审之后,我就给法官打了个电话。
我说“法官啊,这个案子能不能早点出判决,被告一有可能要破产了,我们想早点找另外俩被告承担保证责任。”
法官说“童律师啊,你最好还是找对方和解吧。我觉得这个案子被告二和被告三的保证责任有问题啊,真让我判我可能没法支持。”
我说“这样法官,电话里可能一两句说不太清楚,我先给你寄一份代理意见,您先看看。”放下电话就写了份四页纸的代理词寄给法官。隔天无事发生。
等到寄出代理词之后的第三天下午,算上法院内部信件流转时间,估计法官已经收到代理词的时候,又给法官打了通电话。
我说“你好,法官,我是某某公司的童律师,我之前给您寄了份代理词,不知道您这边收到没。”
法官“哦,童律师啊,我收到了。大致看了下。”
我说“这样,法官,耽误您两分钟时间,我大致梳理一下。您看之前提到的被告二和被告三担保责任的问题,无非是这几点:第一,这两个被告是公司,而在担保时没有提供相应的股东会决议。但是庭审时对方律师承认这两名被告和被告一之间是~~~的关系,而九民纪要里也明确写明了~~~~。第二,关于两份担保协议协议之间关系的问题,~~~~”就这样说了十多分钟。
法官沉默了大概半分钟“这样,童律师,你这周五有时间的话,来一趟法院,就这个问题做个笔录吧。”
周五去了趟法院,花了一个小时做了份笔录。
然后就收到了一份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