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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方法
外来务工人员王某因身体不适到南京市建邺区的一家私人诊所就诊,诊所医生陈某给王某开了点葡萄糖,后王某昏厥、瞳孔放大,陈某在注射肾上腺素无效后拨打120,但王某已无生命体征。后经尸检,证实死亡原因为冠心病急性发作。江苏省扬中市李某夫妻带着发烧的两岁儿子到村里的诊所就医,村医肖某一次性给患儿注射了0.5克头孢硫脒及3毫克地塞米松针剂,导致患儿呕吐、嘴唇青紫、昏迷休克。患儿被送到扬中市中医院及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以上只是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行医案件中致人死亡的典型案例,而其他非法行医案件的数量更是惊人。从2014年1月到2016年5月,江苏省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行医案件525件531人,仅常州市检察机关2014年1月至今,已办理非法行医案件81件82人。这仅仅是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数量,而事实上,还有大量的非法行医行为并没有进入检察环节。(6月19日中新网)
目前,老百姓对“黑诊所”识别不清楚,一不小心就会上当。“黑诊所”不能提供有效真实的执业许可证;“黑诊所”中非法行医的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执业医师证书》;“黑诊所”所在非法行医场所一般是环境脏乱差,不能提供正规的医疗收费票据。“黑诊所”对老百姓的危害很大:一是非法行医的人员、设备、技术及其医疗质量得不到有效保证;二是地下“黑诊所”通常使用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的过期、失效,甚至是会对人体造成伤害的药品、设备;三是当造成患者人身伤害后,难以得到相应的赔偿。 笔者认为,对“黑诊所”采取严打式的集中打击虽然能取得一定效果,但远远不够,更重要的应加强日常监管,主动监管。目前,卫生行政部门对“黑诊所”的态度常常是“接到投诉将严厉打击”。这种等到“有事儿”才行动的心态,是导致对“黑诊所”日常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之一。若日常监管跟不上,即使被整治关停的“黑诊所”,等严打风头过去,还会死灰复燃。
整治“黑诊所”应从根本上铲除其生存土壤。“黑诊所”主要在城乡接合部,具有营业时间灵活、价格低廉,甚至可上门服务等特点,这是吸引收入不高的流动人员选择“黑诊所”的根本原因。这从一个侧面反映正规医疗服务没有很好地满足流动人员的就医需求。这应该是下一步改进的重点方向,当正规医疗机构能够给流动人口提供更方便、廉价的医疗服务时,“黑诊所”就会失去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