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诗词 个人安全承诺短句可以做到的,安全生产三字宣誓誓词?

个人安全承诺短句可以做到的,安全生产三字宣誓誓词?

我郑重宣誓:为了珍爱生命,为了家庭幸福,为了企业发展,从自身做起,从细微做起,牢记安全责任,牢记亲人嘱托,严守安全规章,严守操作规程,坚决杜绝“三违”,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为营造和谐文明的安全生产环境做贡献!

是光荣的曲寨水泥员工,安全生产是我神圣的职责。

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家人的幸福,为了企业的发展,我宣誓:时刻注意安全,认真按章作业,遵守安全法规,履行安全职责,提高安全技能,消灭“三违”现象,保证“三不伤害”;尊重科学,超前防范;诚实劳动,忠于职守;排除隐患,拒绝违章;关爱生命,乐于奉献,誓做曲寨水泥安全人。

恪尽职守,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宣誓誓词一】

我郑重宣誓:

时刻注意安全,认真按章作业! 遵守安全法规,履行安全职责! 严守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技能! 消灭“三违”现象,保证“三不”伤害; 尊重科学,超前防范;

诚实劳动,忠于职守;

拒绝违章,查处隐患;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心中有命,坚守红线;

誓做安全 人。

东方希望安全原则 1 2 一、正确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二、所有的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三、安全是所有工作的前提;

四、管工作必须管安全;

五、管理安全是直线组织的责任;

六、管理者必须用行动展示安全承诺;

七、管理者必须承担预防事故的责任;

八、管理者必须进行安全观察;

九、员工必须持续接受安全培训;

十、安全工作 —— 我的责任。

一,提高安全意识,多学习相关的安全知识,懂得安全防范常识和紧急应急技巧。

二,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按正规的操作步骤去操作,避免因违章而带来安全事故。

三,做好日常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发现已发生事故也要及时反应并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控制事态的继续发生。

四,签订个人安全承诺书,承担个人相应的安全责任,增强自己的责任。

责任清单、任务清单、督查清单、安全承诺书。

同时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和铁道部、电站、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研究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安全工作安排,组织制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措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就是保证安全使用,不受其他影响

承诺书是单方面的,责任书是双方的,类似合同。

承诺: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具有一定憧憬的话,对某项事务答应照办。

责任:分内应做的事或对自己没做好的工作应承担不利后果。

安全承诺——遵章守纪 安全责任——对工作尽职尽责。

2021年安全月的主题是:的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今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之年。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各类媒体,充分报道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推广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鼓励各地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202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居住在异地的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在外地医院就医治疗后回到参保地报销住院费用时,不能提供在外地意外受伤时完整且清晰地现场情况,而医保稽核人员又无法去现场取证的情况下,只要签署《六安市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诺书》,承诺“不违反《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险现有政策规定”就省去了很多跑腿的麻烦。

记者从六安市医保局获悉,自去年10月份开始,六安市参保人在异地因个人责任造成意外事故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医保中心稽核人员通过参保人口述填写《意外伤害住院费用报销稽核登记》,参保人只需要填写承诺书就可以参与医保报销,流程更加简化便民。

让市民“少跑路”“快结算”

“实在是太方便了,从受理到报销款到账仅用了10来天,感谢医保局的好政策。

”不久前,长期居住在广东省汕头市女儿家的孟女士不慎摔倒,导致肋骨骨裂,医疗总费用几千元。

孟女士治疗结束后,专程回到参保地报销住院费用,在得知签署《六安市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诺书》即可代替相关证明,孟女士很开心,“之前很担心要回汕头开证明,那边远,真的很不方便,现在只要签署承诺书,承诺‘无第三方责任人’,省去了很多跑腿的麻烦。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意外伤害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故意隐瞒受伤原因、规避受伤责任、违法犯罪、斗殴、交通事故等情况,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然而,因意外伤害致伤原因复杂、调查取证工作量巨大等因素,隐瞒意外伤害原因欺诈骗保的现象时有发生。

“医疗费得自己先垫付,手续一大堆,各种结算清单、诊疗证明都得保存,最后可能等了两个才终于拿到报销款。

”六安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尽量减少流程,让参保人“少跑腿”,推动意外伤害医保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市医保中心创新建立居住在异地意外伤害报销住院费用承诺信用制,从源头把牢意外伤害调查核实关,确保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报销支出真实、准确、合理。

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我们是市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请问你是在哪里受伤?又是如何受伤的?”日前,市医保中心稽核人员来到六安市某医院,依规对一名躺在病床上的意外受伤参保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过程进行登记,结束后参保人确认签字,并现场要求签署《医疗保险意外伤害承诺书》,承诺其此次意外伤害住院无第三方责任,且受伤经过陈述均为事实,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悉,对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入院的意外受伤参保人员进行询问只是意外伤害调查稽核的第一步。紧接着,医保

企业安全总监制

企业安全总监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由企业选任、聘用或由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委派,以正式文件予以任用。

项目安全督查员制

项目安全督查员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中选定派驻施工现场,代表企业对工程项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项目安全督查员直接对委派的单位负责,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督查人员,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但因工作需要可代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安全项目包联制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机构人员对公司直管项目实行全员包联,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包联人定期和项目安全督查员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沟通,并定期组织项目安全检查,加强安全工作指导,消除安全隐患。

企业有分公司的,公司领导对分公司进行包联,分公司也应参照公司规定对所管项目实行包联,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向包联公司领导汇报,共同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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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总监制”各省政策发文

其实,在近日发布的《安全生产法》修正案送审草案中,已提到安全总监制度或将纳入立法,“生产单位可以设置安全总监”这一内容尤其值得关注。此外,关于施行“安全总监制”,已有多省市相继发文。

山东

2019年12月24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的通知》,明确:2020年2月1日起,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其中,安全总监为本单位副职级别,待遇要高于其他副职并单独发放岗位风险津贴。

此前,《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安全总监,并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江苏

江苏省安委会于3月16日印发《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求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湖北

2019年8月29日,湖北省安委会发布《关于在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安全总监制度的实施范围,安全总监的任职条件、任免及待遇。

通知要求:湖北省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建立安全总监制度。

宁夏

2019年6月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建厅印发《全区建筑施工领域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此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也曾下发《关于在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在全区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总监制度。

北京

2020年3月19日上午,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的文件起草工作。

会议讨论了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总监制度的必要性、可行性,围绕实行安全总监制度最关键要解决的定位问题、职权问题、实施范围、法规依据、发文形式等5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下一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专人负责,按照工作计划步骤,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开门”搞研究,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广泛收集汇总有关文件依据,充分吸收借鉴兄弟省市的经验成果,认真梳理参考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推动完成文件的起草印发工作。

此次会议标志着本市正式启动《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

深圳

《深圳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增设了安全总监制度:

第十一条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作为本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负责人,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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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总监有哪些职责?

安全总监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安全总监主要职责包括:

协助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

监督本单位分管业务的其他负责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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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考核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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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撤换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向生产经营单位分支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派驻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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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生产经营单位在确定拟提拔重用、表彰奖励人选时,应当就其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征求安全总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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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按照组长负责制,负责牵头组织调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委托生产经营单位调查的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三人以下以及直接经济损失300万以下的一般事故;

7

组织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投入计划、教育培训计划、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落实;

8

制止或撤销本单位负责人下达的任何影响安全生产、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决定,制止和纠正任何违章指挥、违规生产、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规范标准等行为,作出立即停止作业(施工、使用)及撤离现场等临时处理措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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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直接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促或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监管指令和要求。

安全总监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是当前重点行业领域所需。安全总监的设立,意味着专人专职,专职代表“一把手”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全面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并直接对主要负责人负责,能够有效地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中的地位和作用,优化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环境,推进生产安全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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