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滚烫发热的词组。
自2014年6月纲要颁布以来,经过五年多的努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果,产生了强大的约束力量,在政务、商务、司法和社会等层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随着信用体系建设阶段性任务的完成,2014-2020年的规划纲要将走进历史,新的任务即将摆在我们面前。
在承前启后的时间节点上,有必要总结一下,用倒装的方式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个词组进行“说文解字”。
“建设”:“建设”是一个工作过程,而“建成”是一个客观结果。
就像“建设小康社会”是20世纪70年代末规划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提出的战略构想。
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字之差,意义不同。
信用建设永远在路上。
所以,对建设过程的理解,要有充分的认识,不能急于求成,不会一蹴而就。
从“建设”到“建成”,至少要有到本世纪中叶的时间预期,也就是第二个百年梦想达成之时,成为与世界接轨的、现代化的中国治理体系的有效支撑。
“体系”:某百科这样描述: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是不同系统组成的系统。
“往大里说,宇宙是一个体系,各个星系是一个体系。
往小里说,社会是一个体系,人文是一个体系,宗教是一个体系,甚至每一学科及其内含的各分支均是一个体系,一人、一草、一字、一微尘,也是一个体系。
大体系里含有无穷无尽的小体系,小体系里含有无尽无量的、可以无穷深入的更小的体系。
众多的小体系,构成了一个大体系以至于总体系。
总则为一,化则无穷,反之亦然,这就是体系”。
这说明,信用体系是由复杂的组织和个体构成的,任何一个系统出现任何问题,都会影响整体的运作。
这就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特征,不能一点一线一面突进,必须协调发展。
“信用”:这里所说的“信用”包括“征信”、“信用”和“诚信”三个概念。
“征信”是金融领域用征得的信息债务人偿还能力、偿还意愿的判断;“信用”是泛经济领域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由自然人组成的法人组织主观意识社会行为状态的判断;“诚信”是上述自然人和法人对社会道义准则的遵从程度的判断。
不同的场景应有不同的判断标准和依据,也有不同的评价和应用。
“社会”:即是由人与人形成的关系总和。相对自然界,只要有两个人以上的地方,就有信用的存在。社会属性是“信用”的根本属性,重契约、守承诺、自律利他,是人与人、人与组织、人与社会间的基本准则。信用记录就是人的主观意识社会行为轨迹的记载,信用管理说到底是人的社会行为行为管理。
“中国”:巡回讲座中常被提问:欧美有没有信用体系建设?答:没有。
问:为什么?答:有三点不同。
一是国体、政体、法体不同;二是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三是基础价值观、道德观不同。
欧美有“一生三大不可避免”的说法,死亡(基本规律)、纳税(公民义务)、信用(立世之本)。
提出规划并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解释为中国特色。
随着经济发展从物物交换到货币交换再到信用交换,社会发展从经济改革到体制改革再到社会改革,“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有三个重要使命,一是社会治理;二是经济改革;三是信用管理。社会治理是一条轨,经济改革是一条轨,信用管理是确保稳定的枕木。愿东方列车高速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