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录网随笔 迎着阳光驾车需警惕刺眼的威胁(蜀黍提醒驾车阳光刺眼怎么办)

迎着阳光驾车需警惕刺眼的威胁(蜀黍提醒驾车阳光刺眼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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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将至,艳阳高照,刺眼的亮光使人视力紊乱,也给交通安全带来一定隐患,16日下午3点半,艳阳高照,重庆市渝中区交巡警两路口大队接警称,在保卫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伤害事故,执勤民警马荣斌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在现场看到,伤者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躺在地上动弹不得,而肇事的白色轿车则停在一旁,民警迅速上前查看伤者伤势,竖起警示牌,疏导交通秩序,并尽快拨打120,救护车赶到后不久,民警迅速帮助急救人员将受伤女子抬上车,送往医院救治。

"当时,我正从中山二路支路开车向左转,当绿灯亮起后再转弯时,只感觉到一束强烈的阳光直射在前挡风玻璃上,我的眼睛瞬间被震住了"白色轿车的司机熊某说,他无法观察到前方有行人横穿马路,直到撞到人时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

事后,民警从调取的监控画面中证实了熊某的说法。

事发时,伤者从路口斜穿马路,被撞时腾空而起,一只鞋飞出十米远,此时,一名男性行人也正从马路对面横穿。

据民警现场观察,事实上,事发地点几米外就有一座人行天桥,天桥的自动扶梯正在正常运行。

“如果白色轿车的驾驶员在转弯时放下遮阳板并注意,或者行人没有过马路走人行天桥,只要任何一方遵守交通规则,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

”民警马荣彬说。

据了解,被撞女子腰部受伤,但伤势基本稳定,没有严重问题。警方最终依法认定,白色轿车司机未尽到观察义务,因操作不当造成事故责任重大;行人过马路违反交通法规,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

渝中交巡警提醒:驾驶员面对刺眼的阳光影响视线,最简单有效的方法是及时放下遮阳伞或戴上墨镜,但最重要的是观察和谨慎驾驶,为确保自身安全,行人切记不要过马路,应走人行天桥或跟随红绿灯通过人行横道,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远离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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