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问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下面小编就以1058字给大家详细介绍坚持在法治轨道,预计阅读需要3分钟!
评论员观察
近日,一位知名企业家的言论引发网友吐槽,他在微博上表示,员工经常一天工作15个小时,一周7天,不分昼夜,晚上还总是开会。9月7日晚,他又发布微博消息:"不遵守劳动法的事情不要做!违背员工意愿的事情不要做!自愿争取高回报和支持!"
一方面,公众对鼓吹加班的企业说辞不断反感,而另一方面,总有成功人士在此类问题上"翻车"。这反映出一些企业精英和公众在加班问题上的观点一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冲突。当然,公司期望员工自愿、愉快地参与到他们的工作中。管理者会习惯于向员工灌输:有多少努力,就有多少利润;有多少奋斗,就有多少喜悦。然而,这些看似自圆其说的说辞,实际上很难让管理者掩盖僵化的一维思维和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冲动。
诚然,职场“斗争”不应该被强制加班制度绑架。首先,这涉及底线判断。企业应该在法治框架内实现自身治理。违反劳动法的管理操作和宣传策略不会获得人们的衷心支持。试想,如果企业缺乏对法律的基本敬畏,华丽的企业文化如何赢得认可和尊重?
二是涉及社会责任,现代管理学之父彼得·德鲁克曾主张,企业应该从人的角度看自己,人的因素应该比利润因素更重要,同时指出企业是社会的一个器官,因此企业的目的(或称宗旨)必然起源于企业外部,即存在于社会中,那么,那些确立企业利润至上前提的价值观和规范自然经不起推敲。如果企业失去了以人为本的价值追求,就会背离公众的期望,伤害其治理体系的根基。
无独有偶,《半月谈》近日报道称,9月2日,据网友爆料,某公司让员工自愿签署《奋斗者自愿申请书》,需要自愿加班并放弃加班费和带薪休假,缺乏接受公司淘汰的能力,并承诺不与公司发生法律纠纷,随后,涉事公司发布回应称,拟实施奋斗者权益激励计划,无偿转让一定数额的公司权益(以虚拟股份的形式使用公司部分利润),作为奋斗者权益激励。这可以称得上是一种比较幸运的加班制度。
对此,《半月谈》指出:这种风气一旦被更多的用人单位接受为常态化,无疑会成为每个劳动者身上的枷锁,也会让整个社会陷入疲惫和沮丧的状态......它不仅背离了以人为本的发展原则,违背了国家法律,而且杀鸡取卵,长此以往,会对整个社会的发展造成更深的损害,甚至会传给下一代,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越是精英的企业越清楚,作为企业中的关键少数,推行任何包装在自愿申请、员工协议、激励计划中的强制加班制度都是不负责任的,即使企业为此让出了部分权益,也同样不可接受。
只有真诚地相信和忠实地实践法律的真谛,我们才能实施法治。(杨波)